網路言論涉妨礙名譽及傷害罪之法律分析

有一名A女用訊息與我哭訴她遭受遊戲隊友的霸凌與排擠,但我不相信,並且要求他提供證據。A女支支吾吾不肯給,我便以不清楚事實為由不願意站在A女那邊。 由於對方有身心狀況,我方有隔幾天詢問他的身心狀況和事件發展,且這件事情A女不停哭訴,並且有問我「怎麼辦?」,我方因此有給出我的想法,但被A女以「我不懂他」為理由不停和我爭辯。 我方因此覺得不耐煩,並且鑒於A女在此事之前就有做過很多行為讓我對他的言論和行為感到厭煩,因此不願意繼續和他相處,也不接受A女對此事之前的事情道歉,隨後便斷了聯繫。 在這段時間內,我方有隱去A女的名字,單純以A女哭訴的內容詢問同樣有在玩這個遊戲的其他朋友對於這件事的看法,結果我一說,幾乎一半的人知道這件事。而被A女哭訴霸凌的當事人B男也在(我並不知道B男就是被A女控告霸凌的人),事後B男迅速的聯繫了我,並展示A女百般推脫的「證據」給我看,並聲明是A女到處在朋友之間哭訴B男霸凌她,希望我看完證據之後能提供對話內容給他。 而我花了一些時間看完內容之後,鑒於B男的證據充足且具有說服力,並一一擊破了A女所說的所有控告事項,於是我提供了相關事件的訊息錄影檔給B男。 隨後B男請求我幫他排版控告A女的WORD檔案,我同意了,並進行排版,而這份word檔案被B男朋友上傳至遊戲群的練舞室。 在此事期間A女又與人引發爭議,我在Word檔最後新增了A女事蹟,並標注來源及截圖(已有隱去其餘人姓名頭貼)。 事過一兩個月,A女控告我妨礙名譽及傷害罪。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因友人A女哭訴遭遊戲隊友霸凌,但您不相信並要求證據。在A女無法提供證據後,您未支持A女。隨後,您在未提及A女姓名下,向其他遊戲朋友詢問此事看法,其中包含被A女指控霸凌的B男。B男事後向您展示證據,反駁A女指控,並請求您提供對話內容。您在審閱B男證據後,認為其具說服力,便提供了相關訊息錄影檔給B男。接著,您協助B男排版控告A女的Word檔案,該檔案後被B男友人上傳至遊戲群組。您更在該Word檔案中新增了A女的其他事蹟,並附上來源及截圖。事後,A女對您提起妨礙名譽及傷害罪之告訴。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中,您協助B男製作並散布指控A女的Word檔案,並自行增補A女事蹟,此行為可能已侵害A女的名譽權。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及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即使您所指控A女的事實為真,若這些事實與公共利益無關,且造成A女名譽受損,A女仍可能依據上述法條向您請求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本案中,遊戲群組內的爭議,通常較難被認定為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即使您能證明所言為真,仍可能需負民事賠償責任。

二、刑事責任

  1. 妨礙名譽罪(誹謗罪、公然侮辱罪)

    • 誹謗罪:《刑法》第310條第1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您協助B男排版控告A女的Word檔案,並自行增補A女事蹟,且該檔案被上傳至遊戲群組(練舞室),此行為應屬「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 阻卻違法事由:《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雖然您提及B男的證據充足且具說服力,並擊破A女的控告事項,但這僅能證明A女對B男的指控可能不實。然而,您額外新增的「A女事蹟」是否為真?且這些事蹟是否與「公共利益」相關?若這些事蹟僅涉及A女的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即使為真,仍可能構成誹謗罪。遊戲群組內的私人爭議,通常難以被認定為涉及公共利益。
    • 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若該Word檔案內容或您增補的「A女事蹟」中,有使用粗鄙、貶損人格的言詞,而非具體事實的陳述,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 綜合判斷,您被控告誹謗罪成立的可能性較高,尤其是在「公共利益」的認定上,可能對您不利。
  2. 傷害罪

    • 《刑法》第277條第1項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傷害罪通常指造成他人身體上的損傷,或因物理性、化學性等方式導致的健康損害(例如:重度精神疾病)。
    • 依您所述,您並未對A女施加任何物理上的攻擊或造成身體傷害。雖然您的行為可能導致A女精神上感到痛苦或壓力,但單純的言語或文字上的爭執,通常不會被認定為《刑法》上的「傷害」。因此,A女控告您傷害罪,應屬難以成立。

三、行政責任

本案情境較不涉及行政法規的範疇,因此應無行政責任之虞。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情境較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蒐集證據:請您務必妥善保存所有相關對話紀錄、B男提供的證據、您協助排版的Word檔案內容,以及該檔案被上傳至遊戲群組的截圖等,以備不時之需。
  2. 評估言論內容:仔細檢視您提供給B男的訊息錄影檔、協助排版的Word檔案內容,以及您增補的「A女事蹟」的具體內容。判斷這些內容是否涉及具體事實的指摘,以及是否含有侮辱性言詞。
  3. 尋求專業協助:由於A女已提出告訴,建議您儘速諮詢專業律師,由律師協助您評估案件的具體風險,並協助您準備答辯資料,以維護您的權益。律師可以協助您判斷所散布的事實是否能被證明為真,以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要件。
  4. 謹慎應對:在訴訟過程中,請避免再次與A女或相關人士發生衝突,以免衍生更多爭議。

肆、結論

關於A女控告您妨礙名譽罪,本案因您協助製作並散布指控A女的Word檔案,並增補A女事蹟至遊戲群組,可能涉及《刑法》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且在「公共利益」的認定上,可能對您不利,因此有成立之風險。至於傷害罪,因您未對A女造成身體或健康上的物理性傷害,應屬難以成立。建議您應儘速蒐集所有相關證據,並諮詢專業律師,以妥善應對。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