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帳戶款項遭前配偶不當提領糾紛

未成年子女金融帳戶款項法律上: (雙方112年離異,子女監護權於經法院113年裁定為共同監護而主要照顧者為我方,並裁定我方可單獨決定在金融機構之開戶事宜及帳戶變更相關事宜,目前子女為13歲)。 1、法院裁定主要照顧者針對未成年子女帳戶可以如何管理及運用在什麼範圍? 2、相對人於104年至106年期間子女帳戶款項提領現金約30餘萬,當時相對人均口頭向我方告知用於繳納信用卡或因投資現沖股票需要應急待事後會補回,但至今只補回約十萬元,剩餘尚未返還的部分目前主要照顧者為我方可以如何主張請求返還? 3、對於相對人提領應急部分均以現金提領,當時無訊息紀錄可以佐證,但在存簿上有鉛筆註記紀錄,相對人曾單日提領達8萬紀錄,若提出返還請求如何主張較佳?或可以請求法院去調閱相對人提領日前後帳戶進出帳及股票投資紀錄嗎? 4、子女與我方同住後,我方向相對人索取子女金融帳戶資料遭到拖遲不交付,當我方取得後清查得知,相對人於離異後至監護權裁定前暫時為子女主要照顧者,相對人請求代墊時間內也提領未成年子女帳戶款項,後續則稱使用於子女生活教育上,而我方針對扶養費目前上訴中因我方為探視方期間亦有負擔子女部分費用及會面天數總共達兩個月請求折抵,後續才得知相對人請求範圍期間也有提領子女金融款項,我方希望大人間代墊扶養費就審理裁定來進行,而非相抵係因相對人提領金額與我方已支付金額已超過一審裁定金額,我方可如何主張? 5、待我方取得子女金融帳戶資料後,得知相對人於子女與我方同住後還持金融卡提領子女金融款項一次且當次金額超過五萬元,此事可如何處理或請求返還?另就相對人未經我方同意提領甚至惡意拖延交付子女金融相關資料,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離婚後未成年子女(13歲)金融帳戶管理及款項返還爭議,主要爭點包含:

  1. 共同監護下主要照顧者對子女帳戶之管理權限
  2. 相對人過去提領子女帳戶款項約30餘萬之返還請求
  3. 相對人於監護權裁定後擅自提領款項之處理
  4. 扶養費與子女帳戶款項使用之爭議

貳、法律分析

一、主要照顧者之帳戶管理權限

  1. 依民法第1089條規定,法定代理人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財產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2. 法院裁定賦予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金融帳戶相關事宜之權限,應可依此行使帳戶管理權

二、過往提領款項之返還請求

  1. 相對人將子女帳戶款項用於個人信用卡債務及股票投資,應屬不當得利
  2. 依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3. 相對人自認部分款項用途及尚未返還金額,可作為請求返還之依據

三、監護權裁定後之擅自提領

  1. 相對人於監護權裁定後未經同意提領超過五萬元,應屬侵權行為
  2. 可依民法第184條請求返還及損害賠償
  3. 惡意拖延交付金融資料之行為,可能構成妨礙他人行使監護權

四、扶養費與帳戶款項之處理

  1. 建議扶養費與帳戶款項返還分別處理
  2. 相對人主張款項用於子女生活教育,應提出具體支出證明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採取措施:

    • 變更帳戶密碼及提款卡
    • 設定交易限額
    • 通知金融機構配合監護權裁定執行
  2. 法律行動:

    • 提起返還請求訴訟
    • 聲請調查相對人銀行及證券交易紀錄
    • 保全相關證據

肆、結論

  1. 考量相對人未經同意提領子女帳戶款項可能涉及侵權行為,建議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2. 關於扶養費爭議,建議與返還請求分別處理,以維護子女最佳利益
  3.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相關法律程序,確保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監護宣告與保險權益爭議案

案件背景: 從小我爸媽就分居了,只有小時候幾年的時間跟我爸住,之後我跟哥哥就都跟我媽住,我爸去年因為腦部萎縮住院,目前由我哥安置在長照機構,我爸的銀行帳戶都被我哥拿去管理(哥哥是在爸爸住院期間,自己去爸爸家翻爸爸的郵局銀行帳戶的,也不帶媽媽去),說要用爸爸職業軍人每月的退休俸去付長照機構的支出等其他的費用,身份證及健保卡等相關證件也都在我哥那(哥哥自己去爸爸家翻的),我爸後續有沒有拿到失智、失能等證明,我哥及我媽都沒提過,因為跟他們吵架,所以我也沒主動問他們,但他們之後都沒跟我提過爸爸的進況(包括長照機構簽約後,看爸爸需要由簽約人預約時間也從來沒跟我說),就連我哥之後有幫我爸申請一支簡易型預付卡電話,也都是我叔叔跟我說的,幾天前我爸在電話裡跟我說,我哥帶他去看骨科,好像在機構跟人有點小狀況,手骨頭有受傷,我哥跟我媽都沒跟我說,是我爸自己說的。 爸爸有張保單(屬單純醫療意外險保單,非投資保本型保單),爸爸是要保人,保險主約期限是20年(已付19年金額60幾萬了,並設定由爸爸的郵局帳戶每年自動扣款繳納保險費),被保人是我,是保我的長期醫療險、住院險、傷害保障或與重大疾病醫療相關及保單尚附加有重要附約如實支實付、癌症險等,並還有我身故的人身壽險,壽險的受益人是爸爸自己,今年最後一次扣款時,不知哥哥如何管理帳戶的,讓爸爸帳戶餘額不足,導致保險公司屢次扣款失敗,因為情況緊急,我沒辦法問爸爸是否要我先代墊保單,就急著於快到期前繳費(此次為最後一期主約繳費,後期還有附約的意外險需繳到我本人75歲)、保單為醫療支出所需,如果沒有我即時於最後期限繳費,保單早失效了,爸爸之前繳的60幾萬全泡湯,又哥哥是當初的保險業務員,當初哥哥為了保險業績,叫爸爸幫我保了這個保險,又讓這個保單在繳了剩最後一期險失效,可見哥哥是多不負責任的人,也損害了爸爸的利益,重點是哥哥從沒告訴我保單的事,是我自己去保險公司問,才知道已扣款失敗多次。 以上,感覺哥哥跟媽媽故意想讓我不要知道太多,好控制爸爸的財產。 法律問題: 一、大家都說要監護宣告,可是我擔心監護宣告如果沒成功,反而導致打草驚蛇,讓哥哥跟媽媽有所防範,又跟他們失破臉,自己以後更見不到爸爸,爸爸有沒有授權哥哥處分財產,都是哥哥媽媽自己說了算,我完全無法知道爸爸的消息,又怕哥哥知道後,我及老公和公公婆婆的人身安全會有疑慮,因為哥哥小時候都會打我,他沒錢時都會想辦法求我借他錢,但他從來沒還錢過,之後不借他還會很生氣,有次我想跟他要之前欠我的錢,他說沒有,我就很生氣也沒跟他說就自己拿了他收藏的紀念幣抵債,被他知道後,他很生氣的打我,還說他紀念幣是有價值的,反而變我欠他錢,我真的很生氣,從小到大,我跟媽媽說都沒用,媽媽根本管不動哥哥,我再也不想待在這個家,所以大學以後我就選擇讀外縣市的學校及就業,不想住在家裡了,我高中的時候還知道哥哥有打他的女朋友,我大學的時候因為表姐住我們家,回到家看到表姐的眼睛被哥哥打到整個黑青,我媽說是因為我表姐把外婆整個抱起來轉圈,好像有爭執之類的,我不清楚,反正哥哥會打人是真的,只是我上面說的都沒有證據,也沒報警跟驗傷單,也不知哥哥的女友及表姐之後會不會願意幫我做證,但我很怕我聲請監護宣告會惹怒他,所以我一直很怕打草驚蛇,不只爸爸的財產會有被處分的風險,也怕我跟老公及公公婆婆會有人身安全上的危險,因為我目前跟他們住一起,很怕哥哥跟媽媽找到我們家,之前有問其他律師,那律師說我不能限制哥哥的人身自由,可是我們的人身安全怎麼辦?一定要出事或上新聞後才能申請保護令嗎?如果這一次就被打死了呢?又如果死的不是我,是我老公或公公婆婆我要怎麼還他們的人生,我真的很怕監護宣告會失敗後,爸爸的保單會被哥哥及媽媽拿去解約,然後爸爸郵局銀行的帳戶、財產、身份證及健保卡等證件又被哥哥控制,長照機構又只認簽約人哥哥,我如果做什麼事,機構都會跟哥哥說,好煩,全部都被哥哥控制的死死的,監護宣告不成功,不是一切更順哥哥媽媽的意,爸爸有沒有授權哥哥,都是哥哥說了算,還有記得哥哥以前還為了買鞋子,把各層住戶放在外面的鞋子亂丟,再跟奶奶說他的鞋子不見了,要奶奶幫他買一雙,哥哥就是這種人,黃鼠狼,很可怕,但我一樣沒證據,當初的住戶也沒人報警,媽媽也因為我結婚沒給他聘金在生氣(媽媽也沒給我嫁妝呀),說以後財產都不給我,我說我沒想要,只是怕媽媽他以後很可憐,因為哥哥會全部偷走,媽媽還說我敢不敢簽拋棄繼承,當初媽媽還說我結婚是給人家免費提供性發洩,還說我要是同性戀就好了,我跟老公已經交往十幾年不敢結婚,因為老公工作不好,媽媽一定不喜歡,一直到快40歲過了生孩子的黃金期才決定不管我媽跟我老公去結婚,結果就鬧翻到現在,唉,我始終逃不掉有這種家人,可否有不監護宣告就能得知爸爸有無失智證明及爸爸有無授權哥哥處分財產的意願? 二、我可以先不聲請監護宣告,改先聲請保全證據(如:爸爸郵局銀行帳戶明細、健保署有無失智證明、財產清冊等),並以不通知相對人先秘密查詢後(以防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再看證據是否要聲請監護宣告嗎?又或者會發現爸爸其實沒授權過哥哥處分資產。 三、請問證據保全完後三十日內,聲請人一定要起訴,否則法院會依照利害關係人之聲請,以裁定解除因保全證據所為文書、物件之留置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想問是什麼意思?說的是真的嗎?如果最後我沒有證據可以起訴及監護宣告,怎麼辦?我所取得的資料就都會被法院沒收嗎? 四、想請問我的情況要直接聲請監護宣告比較好?還是先走聲請保全證據比較好?還是有其它更好的建議? 五、此保單為醫療意外險,非投資保本型保單,又是保險業務員哥哥為了業績替我量身打造的保單,並請爸爸幫我保的保單,且需繳到我本人75歲為止,保費繳到19年後,均因哥哥管理爸爸帳戶餘額不足,哥哥跟媽媽也不管該保單要到期了,放任其失效,等同拋棄繼承,是本人即時於最後一天期限內趕快繳納並代墊後續各期保費,得以救回此保單,如果爸爸不幸過世,我可以拿爸爸每期替我繳款保費的紀錄共19年,主張此份保單是爸爸長期並連續替我代繳的保費,屬「特定贈與」或「指定利益」,其核心受益對象是我,應有優先承接權,不以其他遺產價值扣抵嗎? 需求目標: 希望能有不監護宣告就能得知爸爸有無失智證明及爸爸有無授權哥哥處分財產的意願,並我能拿回屬於我的保單,或者獲得解決方向或法律建議。

2025-05-15

查看解答

監護宣告與保險爭議案 - 家暴受害者尋求父親財產保護

案件背景: 從小我爸媽就分居了,只有小時候幾年的時間跟我爸住,之後我跟哥哥就都跟我媽住,我爸去年因為腦部萎縮住院,目前由我哥安置在長照機構,我爸的銀行帳戶都被我哥拿去管理(哥哥是在爸爸住院期間,自己去爸爸家翻爸爸的郵局銀行帳戶的,也不帶媽媽去),說要用爸爸職業軍人每月的退休俸去付長照機構的支出等其他的費用,身份證及健保卡等相關證件也都在我哥那(哥哥自己去爸爸家翻的),我爸後續有沒有拿到失智、失能等證明,我哥及我媽都沒提過,因為跟他們吵架,所以我也沒主動問他們,但他們之後都沒跟我提過爸爸的進況(包括長照機構簽約後,看爸爸需要由簽約人預約時間也從來沒跟我說),就連我哥之後有幫我爸申請一支簡易型預付卡電話,也都是我叔叔跟我說的,幾天前我爸在電話裡跟我說,我哥帶他去看骨科,好像在機構跟人有點小狀況,手骨頭有受傷,我哥跟我媽都沒跟我說,是我爸自己說的。 爸爸有張保單(屬單純醫療意外險保單,非投資保本型保單),爸爸是要保人,保險主約期限是20年(已付19年金額60幾萬了,並設定由爸爸的郵局帳戶每年自動扣款繳納保險費),被保人是我,是保我的長期醫療險、住院險、傷害保障或與重大疾病醫療相關及保單尚附加有重要附約如實支實付、癌症險等,並還有我身故的人身壽險,壽險的受益人是爸爸自己,今年最後一次扣款時,不知哥哥如何管理帳戶的,讓爸爸帳戶餘額不足,導致保險公司屢次扣款失敗,因為怕哥哥媽媽知道我把主約最後一期的保費繳掉,他們就可以解約拿解約金,也不敢先問爸爸知不知道這件事,怕會打草驚蛇,所以只能偷偷先代墊快要到期的保費(此次為最後一期主約繳費,後期還有附約的意外險需繳到我本人75歲),保單為醫療支出所需,如果沒有我即時於最後期限繳費,保單早失效了,爸爸之前繳的60幾萬全泡湯,又哥哥是當初的保險業務員,當初哥哥為了保險業績,叫爸爸幫我保了這個保險,又讓這個保單在繳了剩最後一期險失效,可見哥哥是多不負責任的人,也損害了爸爸的利益,重點是哥哥從沒告訴我保單的事,是我自己去保險公司問,才知道已扣款失敗多次。 以上,感覺哥哥跟媽媽故意想讓我不要知道太多,好控制爸爸的財產。 法律問題: 一、大家都說要監護宣告,可是我擔心監護宣告如果沒成功,反而導致打草驚蛇,讓哥哥跟媽媽有所防範,又跟他們撕破臉,自己以後更見不到爸爸,爸爸有沒有授權哥哥處分財產,都是哥哥媽媽自己說了算,我完全無法知道爸爸的消息,又怕哥哥知道後,我及老公和公公婆婆的人身安全會有疑慮,因為哥哥小時候都會打我,他沒錢時都會想辦法求我借他錢,但他從來沒還錢過,之後不借他還會很生氣,有次我想跟他要之前欠我的錢,他說沒有,我就很生氣也沒跟他說就自己拿了他收藏的紀念幣抵債,被他知道後,他很生氣的打我,還說他紀念幣是有價值的,反而變我欠他錢,我真的很生氣,從小到大,我跟媽媽說都沒用,媽媽根本管不動哥哥,我再也不想待在這個家,所以大學以後我就選擇讀外縣市的學校及就業,不想住在家裡了,我高中的時候還知道哥哥有打他的女朋友,我大學的時候因為表姐住我們家,回到家看到表姐的眼睛被哥哥打到整個黑青,我媽說是因為我表姐把外婆整個抱起來轉圈,好像有爭執之類的,我不清楚,反正哥哥會打人是真的,只是我上面說的都沒有證據,也沒報警跟驗傷單,也不知哥哥的女友及表姐之後會不會願意幫我做證,但我很怕我聲請監護宣告會惹怒他,所以我一直很怕打草驚蛇,不只爸爸的財產會有被處分的風險,也怕我跟老公及公公婆婆會有人身安全上的危險,因為我目前跟他們住一起,很怕哥哥跟媽媽找到我們家,之前有問其他律師,那律師說我不能限制哥哥的人身自由,可是我們的人身安全怎麼辦?一定要出事或上新聞後才能申請保護令嗎?如果這一次就被打死了呢?又如果死的不是我,是我老公或公公婆婆我要怎麼還他們的人生,我真的很怕監護宣告會失敗後,爸爸的保單會被哥哥及媽媽拿去解約,然後爸爸郵局銀行的帳戶、財產、身份證及健保卡等證件又被哥哥控制,長照機構又只認簽約人哥哥,我如果做什麼事,長照機構都會跟哥哥說,好煩,全部都被哥哥控制的死死的,監護宣告不成功,不是一切更順哥哥媽媽的意,爸爸有沒有授權哥哥,都是哥哥說了算,還有記得哥哥以前還為了買鞋子,把各層住戶放在外面的鞋子亂丟,再跟奶奶說他的鞋子不見了,要奶奶幫他買一雙新鞋,哥哥就是這種人,黃鼠狼,很可怕,但我一樣沒證據,當初的住戶也沒人報警,媽媽也因為我結婚沒給他聘金在生氣(媽媽也沒給我嫁妝呀),說以後財產都不給我,我說我沒想要,只是怕媽媽他以後很可憐,因為哥哥會全部偷走,媽媽還說我敢不敢簽拋棄繼承,我跟老公已經交往十幾年不敢結婚,因為老公工作不好,媽媽一定不喜歡,一直到快40歲過了生孩子的黃金期才決定不管我媽跟我老公去結婚,結果就鬧翻到現在,唉,我始終逃不掉有這種家人,可否有不監護宣告就能得知爸爸有無失智證明及爸爸有無授權哥哥處分財產的意願? 二、我可以先不聲請監護宣告,改先聲請保全證據(如:爸爸郵局銀行帳戶明細、健保署有無失智證明、財產清冊等),並以不通知相對人哥哥及媽媽先秘密查詢後(以防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及爸爸財產遭處分風險),再看證據是否要聲請監護宣告嗎?又或者會發現爸爸其實沒授權過哥哥處分資產。 三、請問證據保全完後三十日內,聲請人一定要起訴,否則法院會依照利害關係人之聲請,以裁定解除因保全證據所為文書、物件之留置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想問是什麼意思?說的是真的嗎?如果最後我沒有證據可以起訴及監護宣告,怎麼辦?我所取得的資料就都會被法院沒收嗎? 四、想請問我的情況要直接聲請監護宣告比較好?還是先走聲請保全證據比較好?還是有其它更好的建議? 五、此保單為醫療意外險,非投資保本型保單,又是保險業務員哥哥為了業績替我量身打造的保單,並請爸爸幫我保的保單,且需繳到我本人75歲為止,保費繳到第19年後,因哥哥管理爸爸帳戶餘額不足,哥哥跟媽媽也不管該保單要到期了,放任其失效,等同拋棄繼承,是本人即時於最後一天期限內趕快繳納並代墊後續各期保費,得以救回此保單,如果爸爸不幸過世,我可以拿爸爸每期替我繳款保費的紀錄共19年,主張此份保單是爸爸長期並連續替我代繳的保費,屬「特定贈與」或「指定利益」,其核心受益對象是我,應有優先承接權,不以其他遺產價值扣抵嗎? 六、請問我代墊的保費、聲請保全證據及聲請監護宣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可以從爸爸的財產裡面扣嗎?如果最後監護人是哥哥或媽媽,他們不讓我報銷我代墊的保費、聲請保全證據及聲請監護宣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我可以怎麼辦? 需求目標: 希望能有不監護宣告就能得知爸爸有無失智證明及爸爸有無授權哥哥處分財產的意願,並能拿回屬於我的保單,或者獲得解決方向或法律建議。

2025-05-15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