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2年毒偵字第658號是被告,緩起訴1年6個月,並於113年11月22日期滿,6/11(禮拜三)我的前男友(2/14分手最後一次做應該是1月第2或3的周末),來找我,他跟他現男友有在玩,但現在再吵分手,他電腦帳號有問題請我幫忙,我那兩天剛好有點癢癢弄了一點來,就呼了一些,熬夜幫他弄電腦,白天我去上班,他在我家繼續用他的電腦,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用,到晚上回來,我們去找我拿東西的大哥,因為他有幫我前男友打聽現男友的背景,因為前男友怕分手遭報復,畢竟有帶回家住過;大哥跟我們解釋時,我們有用一些,離開時,我有跟大哥拿了兩支空針,回家後又繼續弄電腦,到凌晨兩三,前男友要回家,我就盧他留下來,我原本只是想一起睡覺,洗澡出來後就躺在床上醞釀,準備睡時,我還開玩笑跟前男友說,以為今天又得熬夜幫你弄電腦,可能需要呼一點,結果竟然不用可以睡覺(6/15凌晨他才說他以為我留他下來是要用,說這兩句是在暗示),他說不是要用,我回說昨天已經熬夜用電腦了,你明天還要去學校,身體受的暸嗎?他說可以,因為我很久沒做而且很喜歡跟他做,就答應了,忘記誰問要怎麼用,到最後是決定施打的,在用之前我就有詢問他,你之前都用多首,他自己說10或15,那我問他你自己要用多少,他自己說15,於是就把東西拿出來,只做兩支15的針,給他溶解,我去清理,出來後融的差不多,我就先幫他,因為很久沒使用,試了三次沒成功後,他說他自己來,當他準備好後,又說自己害怕讓我幫他,終於成功,他就去床邊坐著,等效果,換我自己施打,弄了兩三次後也終於成功,我也去床上等效果,突然他說他胸口不舒服想躺一下,我就在旁邊休息,但他就睡著了,我就著,過了一陣子,他突然喊冷,我把冷氣調製27度,並幫他蓋上被子,又過了一陣子他說想喝水我就去拿水餵他,又過了一陣子,他說他要喝熱水,我就去倒給他,過一下他又說他冷且想尿尿,我就服他去廁所讓他上廁所,順便幫他沖沖熱水,沖完後,還幫他扶上床休息,他說他冷我就又拿一床棉被蓋著,因為他一直抖我就抱著他,中途也適量的給予他水分,到了六七點吧,他突然驚醒翻到一邊,看著我叫我不要碰他,我覺得莫名其妙,就在床旁坐了一下,他也沒說話,我就起來穿好衣服,繼續幫他救回他的帳號,過沒多久,他也起來穿衣服,然後開始說我跟她前男友是一夥的,是要來害他的,就開始翻我東西,先來說桌翻抽屜,一個東西一個東西拿出來聞,把覺得有問題的收起來,又到我床邊櫃,把我放很久的身心科的要收起來,我開始覺得怪怪的就跟他吵起來,他就說我半夜帶人進來,怎樣又怎樣,但我並沒有,吵著他又說要看我電腦,我沒多想給他看,裡面有我跟前男友的性愛視頻和g片,他就嘖嘖了一下,然後他就把他覺得怪怪的東西都收起來,要準備回去,我覺得很詭異,就說要回去就把我的東西還給我,起了點衝突,他就去陽台,打電話給朋友,我就說你說請處現在到底怎樣,他就跟他朋友有沒有空,能不能來載他,又跟他朋友說我跟要分手的男友再一起,我就覺得很鬧,因為他跟他男友已經兩個都打擾到我生活了,我心裡因為對你有情,所以才幫你,那你現在反過來汙衊我,我就請他講清楚(這時他好像有錄音;過程中他有說我家其他東西要害他,我詳細從哪裡拿出來,在他面前跟他一起做劑量也是他確定的所有細節都跟他說),之後他又打了好幾個朋友後就坐在陽台,開始耗,我覺得有點煩,我就說還是你要去哪我載你去,我不想跟他耗,我覺得已經打擾到我了,他就醫直說等一下,等一下,然後我們又在陽台一人坐一邊,有一句沒一句的聊,過程中他有說頭痛,我說那我妝點水給他喝,想想他又沒吃東西,又到一點無糖麥茶給他,突然他就說他很不舒服沒有力氣,要叫救護車,因為我們都有用東西,我又再問一次你確定,他說是,我也怕出人命就於6/14(週五)12:53撥打119,12點55分收到簡訊說消防車約7分5秒到,過程我還是一直陪他,直到救護車來我先下去帶醫護人員,上來,這期間他有打給他閨蜜,醫護人員上來後,我也收到他閨蜜訊息(如附件1),到醫院下就乎車後我有跟他說吸食的自行就診醫師不一定會通報,他回我說我不好過你們也別想好過,我也無奈,推他到急診候診室等,中途他也有看著我,偶爾說著我不好過你們有不好過,我手裡有你們的把柄,我有沒多說什麼,就說尊重你,直到進診間後,我就站在輪椅後,由他和醫師說,最後他只跟醫生說他頭很痛,醫生以為是偏頭痛就開止痛藥和止痛針給他,他跟醫生說拒絕打針,然後就到外面等單子,他閨蜜也來了,他就跟他閨密說悄悄話,後來到急診大廳,給我前男友吃藥休息一下,他閨蜜就說叫計程車陪他 回家,讓我自己回家,過程有打電話來問我機車鑰匙,我說還沒到家,回家後回播跟他們說沒看到,就繼續幫她處理他有問題的帳號,中途也有傳訊息給他們,直到晚上,吃完晚餐回來又弄了一陣子(中途有補給口),大概一點半忙完就去洗完澡洗衣服就去休息,今天八九點起來賴床,到快中午傳訊息關心他,但一職沒消息,就先去吃午餐,吃完午餐還是沒回消息,我就是著用手機播打給他,結果被拉嘿,我就去找公用電話打給他,結果都沒接,停好車後,要打了幾次,有一次接通了,我就詢問他是否有要照昨天所說下午六點來拿留在我家的衣物及分手前流的日用品,他說不要救我自己處理,我說妳自己來處理,順便把我的電腦充電線、gogoro卡片和拖鞋還我,結果他就說他現在沒空掛掉,我就開始傳訊息(如附件2),傳到晚上也煩了,就直接告知他他不要他的東西我想辦法解決,可以讓我去拿我的我的日用品嗎?(我有用了幾口),我開始不耐煩打過去後他就開始丟問題,我也一一解釋(如附件3),他最後是好像相信,我就轉移話題說要約時間拿我的日用品,想到還有些話想跟他說,就詢問是否可以打給他(如附件4),內容我有提到他一直把我跟她前男友當成同一掛我很不開心,我也在解釋,過程他還疑我旁邊有人,我也開鏡頭給他看,然後我也告訴他我喜歡的是他,幹嘛跟他現在的男友一起欺負他,還有對於昨天害他送急診的事感到抱歉,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錄影,他後來又說我很會演,不用再演,我又跟她解釋是真的喜歡他了,也說了如果是在演,難道對彼此都是在演,演三年嗎,哪有可能,他感覺有點信了,他就說他媽知道這件事,讓他決定自己要不要報警,因為在家哩,他房間隔壁是住孕婦,帶他妹有在家裡玩,他有跟我說,我也跟他解釋了,那天我只是想留你抱睡,是你說想要的,他說他以為我留他下來就是要,我說沒有,通宵一天其實也很累,是我不知怎麼拒絕,我也有問他是你現任男友害妳成這樣,也是你來找我幫你處理電腦的問題,我也因為對你還有情才協助你,到頭來你不只要害他還要危及我,我很無奈ㄟ,這時他才說因為不只這樣,因為他今天去做匿名快篩,中了hiv和梅毒,所以他覺得他的人生毀了,他毀了別人也別想好過,而我比較特殊,我是u=u,在在一起時也有幫他申請prep,可是他現在自己都無法接受,我也不 該怎麼做,但因為他們交往期間長期有玩,且還有多p且無套,所以他自己也不知道。 1. 我現在主動去位服部醫療機構請求治療有用嗎 2. 我這樣應該是不影響前次結束的緩起訴吧 3. 我這次會被抓去驗嗎?是他一報警我就會被帶去嗎?我剛剛在銷毀時有不小心被玻璃戳破手好像還有容一點進去(大概3點20左右)我是不是逃不過了? 4. 這次還能申請緩起訴嗎?可以不寄回戶籍地嗎? 5. 我在交往前有告知我是愛滋病患且u=u這樣會有事嗎?而且我友邦他申請prep保護他?
當事人目前面臨以下法律問題: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者,應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緩起訴部分:
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分析:
應不構成該條例第21條之犯罪。
考量當事人已主動告知感染者身分且採取預防措施,應不構成愛滋條例之違反。然而,毒品部分可能影響前案緩起訴,建議立即尋求醫療協助並保存相關證明,以利後續司法程序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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