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提問的是,就是我有一個妹妹他現在的工作是直播工作,但是公司給的規定就是要叫員工衝業績,如果業績每個月沒有達到標準就限制他們不能放假,我妹妹就是業績不好已經2-3月公司都不能讓他放假,整天都關在公司裡面,從下午2-3點開始上班每天都上到凌晨4-5點才下班,而且公司又說業績不好的人就要把他們送到大陸去工作,現在我妹妹就是已經被送去大陸了,公司現在就是把業績提高了,比在台灣的業績要求更高,如果要讓我妹妹能回台灣就是要花很多錢去消費購買東西這樣我妹妹才有業績也才能回來,但是公司要求的業績很高一次就要花很多錢才能讓我妹妹回來,我現在是想問說,像這樣的公司算不算已經違法了?利用員工對家屬索取金錢來換去員工的自由,而且公司也都限制員工平常不能出去外面都只有在公司或是他們的宿舍而已,業績不好就都不能放假就對了,像這樣有算限制員工自由了吧?尤其他們的公司在哪裏還不敢讓外人知道地方從這一點感覺上就是有問題了,所以我想請問像這樣子有沒有辦法解救或是可以調查他們公司有沒有違法的行為呢?
依您所述,您的妹妹在直播公司工作,因業績未達標,公司限制其休假長達2-3個月,且每日工時從下午2-3點至凌晨4-5點。更甚者,公司將業績不佳的員工送往中國大陸工作,並提高業績要求,聲稱需由家屬花費大量金錢消費,才能讓您的妹妹達成業績並返回台灣。此外,公司也限制員工的行動自由,要求其只能待在公司或宿舍內,且公司地點對外保密。您想了解此類行為是否違法,以及是否有解救或調查公司違法行為的途徑。
本案公司之行為,應已嚴重違反勞動契約及相關勞動法令,可能涉及以下民事責任:
本案公司之行為,情節嚴重,可能涉及多項刑事責任:
人口販運防制法:此法為本案最關鍵之法律。其立法目的在於防制人口販運,保護被害人權益。本案中公司以不法手段(如脅迫、詐術、不法債務)使您的妹妹從事勞動或服務,並剝奪其行動自由,應已構成人口販運罪。除了刑事責任外,主管機關(內政部)亦會介入調查,並提供被害人保護安置、法律扶助等協助。
考量本案情節嚴重,且可能涉及跨國犯罪,建議您立即採取以下行動:
關於您妹妹的狀況,公司限制休假、超時工作、強迫送往大陸、要求家屬消費以換取自由,並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應已涉及《勞動基準法》之民事責任,以及《刑法》之強制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恐嚇取財罪、詐欺罪,甚至最嚴重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刑事責任。建議您務必立即向警方報案,並聯繫內政部移民署防制人口販運專線及勞動主管機關,同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保障您妹妹的人身安全與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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