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筆錄指認爭議與證明方式之法律意見

我之前做筆錄有指認一個來名稱Leeee 販毒 什麼時後跟他買的 但是我沒跟他是沒有通聯紀錄 也沒有指認他 沒有說名字 沒有說地址 沒有對話紀錄..但是對方一直堅持警察給他看筆錄說我指認他 .他說我哥跟他女友都指認他 就算我沒說名字 跟我哥有關聯到 也算指認 ..是這樣嗎?我要怎麼證明我沒指認他 .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提到先前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對方聲稱您指認了一位名為「Leeee」的人士販毒,並表示警方曾向其出示筆錄內容。然而,您否認曾直接指名道姓,也無相關通聯紀錄、地址或對話紀錄。對方則主張,即使您未直接說出名字,但因您哥哥及其女友亦有指認,且您與哥哥有關聯,故仍應視為指認。您想了解此說法是否正確,以及如何證明您未曾指認對方。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刑事程序與證據認定,較不直接產生民事責任。然而,若警方在未經合法程序下,將您的筆錄內容洩漏給第三人(即Leeee),可能涉及侵害您的個人資料隱私權,此時您或可考慮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並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對警方或相關人員主張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但這並非您目前最核心的法律問題。

二、刑事責任

  1. 關於「指認」的認定

    • 在刑事案件中,「指認」通常是指證人或被害人明確指出犯罪嫌疑人。這可以透過直接說出姓名、提供足以辨識的特徵、或在照片、人犯中指出等方式為之。若您在筆錄中確實未曾直接說出「Leeee」這個名字,也未提供其他足以直接指向Leeee的明確資訊,則單純從您的陳述來看,應難以直接認定您有「指認」Leeee。
    • 然而,對方所稱「就算我沒說名字 跟我哥有關聯到 也算指認」的說法,則需視您筆錄的具體內容而定。如果您的陳述,雖然沒有直接點名,但結合您哥哥或其女友的陳述,以及其他相關證據,足以讓警方或檢察官合理推斷您所指涉的對象就是Leeee,那麼在實務上,仍有可能被認定為一種「間接指認」或「共同指認」。例如,若您說「就是我哥跟他買毒的那個人」,而您哥明確指認了Leeee,那麼您的陳述就可能被連結到Leeee。
    • 因此,判斷您是否有指認,最關鍵的證據應是您當時的「筆錄」內容。筆錄應會詳實記載您當時的陳述,包括您所說的每一個字,以及警方詢問的內容。
  2. 關於「誣告罪」的風險

    • 若您確實有指認Leeee販毒,但事後查證該指認內容為虛偽不實,且您明知其為不實卻仍向偵查機關提出,則您可能會有成立《刑法》第169條誣告罪的風險。但依您所述,您否認有指認,故此風險應屬較低。反之,若對方明知您未指認卻對外散佈您指認的訊息,則對方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等問題。

三、行政責任

  1. 警方製作筆錄的義務:警方在製作筆錄時,應據實記載詢問內容及受詢問人的陳述,不得擅自增刪或修改。若筆錄內容與您的實際陳述不符,您有權利要求更正。
  2. 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機關(包括警方)對於偵查中的案件資訊,原則上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不得任意洩漏給無關的第三人。若警方確實將您的筆錄內容洩漏給Leeee,則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涉及行政違失,您可向其上級機關或政風單位提出申訴。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若警方未經合法程序,將您的筆錄內容(包含您的個人資料)洩漏給Leeee,除了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外,亦可能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依個資法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應有特定目的及法律依據。若無合法依據而洩漏,可能需負相關法律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取得您的筆錄影本:這是最關鍵的第一步。您可以向當時製作筆錄的警察機關或承辦檢察官聲請閱覽或交付您的筆錄影本。透過檢視筆錄內容,才能確認您當時的實際陳述為何,以及筆錄上是否有任何被誤載或曲解之處。
  2. 審閱筆錄內容:仔細核對筆錄上關於指認Leeee的部分。如果筆錄上確實沒有您指認Leeee的明確陳述,那麼您就有了證明自己未指認的直接證據。
  3. 若筆錄內容有誤:如果您發現筆錄內容與您當時的陳述不符,您可以向承辦單位(警方或檢察官)提出異議,並要求更正或補充說明。在偵查階段,您有權利要求筆錄內容的正確性。
  4. 關於警方洩漏筆錄:若筆錄確實被洩漏給Leeee,您可以向該警察機關的督察單位或政風單位提出申訴,要求調查警方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或個資法之情事。
  5. 避免直接衝突:在您尚未釐清筆錄內容前,建議您避免與Leeee直接對質或爭辯,以免衍生其他不必要的糾紛。
  6. 諮詢專業律師:由於本案涉及刑事偵查程序、證據認定及個人權益保障,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特別是您的筆錄影本)向專業律師諮詢,由律師協助您分析筆錄內容,並提供更具體的法律策略與協助。

肆、結論

關於您是否指認Leeee,核心關鍵在於您當時製作的「筆錄」內容。若筆錄中無明確指認Leeee的陳述,則對方主張您有指認的說法應屬薄弱。然而,若您的陳述與其他證據(如您哥哥的指認)結合後,足以間接指向Leeee,則仍可能被認定為指認。建議您務必向警方或檢察官聲請取得您的筆錄影本,仔細核對內容,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釐清事實並保障您的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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