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租的店面每月租金是26000,我本來要租的時候,因為會投入將近一百萬的裝潢,就希望可以租五年,但是房東說可以先租兩年,這樣我店家營運上如果不順,兩年約到了還可以解約不會付違約金,也保證說到時候不會漲我房租,當初簽約也有簽訂條款:「甲乙雙方約定本份合約下次續約時,不可調漲租金金額」,但房東在這幾天租約即將到期前,說續約會需要漲到4萬以符合行情(我有調查,我所在的地區是商業熱區,確實求租的人不少且行情確實大約四萬),我該如何處理?
您目前租賃的店面,每月租金為新臺幣26,000元。當初因預計投入近百萬裝潢,曾希望租賃五年,但房東建議先簽兩年,並口頭保證兩年約滿後不會調漲租金。雙方並於租賃契約中簽訂條款:「甲乙雙方約定本份合約下次續約時,不可調漲租金金額」。然而,在租約即將到期前,房東卻表示續約需將租金調漲至40,000元,以符合當地商業熱區的市場行情。您想了解應如何處理此情況。
本案主要涉及民法上關於租賃契約的約定與履行問題。依據《民法》第153條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您與房東之間所簽訂的租賃契約,應屬有效成立之契約,雙方均應受其拘束。
本案關鍵在於契約中明確約定:「甲乙雙方約定本份合約下次續約時,不可調漲租金金額」。此條款應屬雙方對於未來續約條件的合意。雖然《民法》第440條規定,不定期租賃契約的租金,出租人得請求增加,但本案係屬定期租賃契約期滿後之「續約」問題,且雙方已就續約時的租金條件有明確的書面約定,此特別約定應優先於一般規定適用。
因此,房東若堅持調漲租金,可能構成違反雙方就續約條件所為之約定。您基於此約定及當初投入大量裝潢的考量(此情況房東應已知悉),對於能夠以原租金金額續約,應有合理的期待與信賴利益。房東在有明確書面約定的情況下,單方要求調漲租金,恐難謂符合契約精神及誠信原則。
本案目前情境,應不涉及刑事責任。
本案目前情境,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本案目前情境,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店面租約續約租金調漲的爭議,依據您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契約中「下次續約時,不可調漲租金金額」的明確約定,您應有權利主張以原租金金額續約。建議您優先與房東進行誠懇溝通,並準備好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若協商未果,可考慮透過調解等方式解決爭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