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及與前女友交往不到兩個月期間,曾多次借款予對方,但對方至今未歸還。您想了解此情況是否能對前女友提起詐欺告訴。
本案若有借貸事實,您與前女友之間應屬成立民法上的「消費借貸」關係。依據《民法》第474條規定,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若雙方確實有借貸合意,且您已將金錢交付予對方,則前女友即負有依約定返還借款的義務。若對方未依約返還,您應可循民事途徑請求返還借款。
關於您詢問是否能提告詐欺,詐欺罪(《刑法》第339條)的成立,需要行為人有「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並「因此交付財物」的要件,且行為人於施用詐術時,即具有不法所有的意圖。換句話說,若前女友在向您借款時,就已經打定主意不還錢,並以借款為名義欺騙您交付金錢,則可能涉及詐欺罪。然而,單純的借款不還,通常會被認定為民事債務不履行,而非刑事詐欺。法院在判斷是否構成詐欺時,會嚴格審查行為人於借款當下是否有詐欺的意圖,而非事後無法或不願還款。由於證明借款當下即有詐欺意圖的難度較高,因此,僅憑借款未還的事實,不必然會被認定構成詐欺罪。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前女友借款未還的情形,主要應屬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問題,您可以透過蒐集證據、發函催告及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請求對方返還借款。至於刑事詐欺罪的成立,因需證明對方於借款當下即有不法所有的意圖,舉證難度較高,不必然會成立。建議您優先考慮透過民事途徑解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