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筆錄未履行,能否再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追撞事件(3/2),我方與責任方已經在7/9於調解委員會見證下取得調解筆錄,要求責任方應在7/15、8/15、9/15償還我方賠款,但到7/16仍未收到對方賠償款項。 由於調解筆錄中有書寫,我方就本事件同意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並就刑事部分同意不再行告訴或自訴。 後續是否能再提告責任方過失傷害罪?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於3月2日發生車禍追撞事件,並已於7月9日在調解委員會見證下,與責任方達成調解,並取得調解筆錄。該筆錄約定責任方應在7月15日、8月15日、9月15日分期償還賠款。然而,截至7月16日,您仍未收到第一筆賠償款項。調解筆錄中亦載明,您就本事件同意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並就刑事部分同意不再行告訴或自訴。您目前想了解,在對方未履行調解內容的情況下,是否仍能對責任方提起過失傷害罪的告訴。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中,您與責任方已在調解委員會見證下達成調解,並取得調解筆錄。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規定,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這表示該調解筆錄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

因此,當責任方未依調解筆錄約定履行給付義務時,其行為應屬違反調解內容。您應可直接持該份經法院核定之調解筆錄,向法院聲請對責任方進行「強制執行」,以追討未獲支付的賠償款項,而不需要再重新提起民事訴訟。

至於調解筆錄中載明您「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這應是指您同意不再就本次車禍事件,向對方請求調解筆錄約定金額以外的民事賠償。但這並不影響您依據調解筆錄內容,向對方請求已約定但未給付的賠償款項,並聲請強制執行的權利。

二、刑事責任

關於您詢問是否能再提告責任方過失傷害罪,此部分可能較為困難。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意即必須有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或法院才能進行偵查或審判。

本案的關鍵在於調解筆錄中已明確載明您「就刑事部分同意不再行告訴或自訴」。此一約定,通常會被視為您已拋棄對本次車禍事件提起刑事告訴的權利。在法律實務上,一旦當事人明確表示放棄告訴權,且此放棄係出於自由意願並載明於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如經法院核定之調解筆錄),即便對方未履行民事賠償義務,通常亦難以再行提起刑事告訴。

換句話說,對方未履行民事賠償義務,應屬民事違約問題,您應循民事強制執行途徑解決。此民事違約行為,通常不會自動使您已拋棄的刑事告訴權利重新恢復。除非您能證明當初簽署調解筆錄時,有受到詐欺、脅迫等非自由意願的情形,否則,您應已喪失對本次車禍事件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的權利。

三、行政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民事契約履行及刑事告訴權問題,並無直接相關之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無。

參、處理建議

  1. 聲請強制執行: 由於責任方未依調解筆錄履行賠償義務,您應可直接持經法院核定之調解筆錄,向管轄法院的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要求法院強制對方支付款項。這是最直接且有效的民事救濟途徑。
  2. 諮詢專業律師: 聲請強制執行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文書準備,建議您可攜帶調解筆錄及相關證明文件,諮詢專業律師,以協助您辦理強制執行程序,確保您的權益。
  3. 刑事告訴權: 考量調解筆錄中已載明拋棄刑事告訴權,您再行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的成功機率應屬不高。建議您將重心放在民事賠償的追討上。

肆、結論

關於責任方未履行調解筆錄之賠償義務,您應可持該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追討賠償款項。然而,由於調解筆錄中已載明您同意拋棄刑事告訴權,您後續應難以再對責任方提起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建議您優先透過民事強制執行程序,確保您的賠償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