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一位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當事人,在接受警方筆錄時,聲稱遭到嫌疑人亂摸,但事實上並未發生性侵或性騷擾行為。此情況可能導致當事人及相關方產生法律上的麻煩與責任。
若當事人明知其指控為不實,卻向警方為不實陳述,導致嫌疑人名譽受損、精神痛苦或產生其他財產上之損害,嫌疑人恐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向當事人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此處之「故意」或「過失」判斷,將會考量當事人之身心障礙狀況,判斷其是否具備識別能力及行為能力。
本案主要可能涉及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為《刑法》第169條之「誣告罪」。
誣告罪之構成要件:
身心障礙證明之影響:
本案應無直接涉及行政責任之問題。
本案主要法律責任已涵蓋於民事與刑事責任中,應無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對於當事人(身心障礙者):
對於嫌疑人:
對於家屬或監護人:
關於當事人明明沒有被性侵,卻在筆錄中聲稱被亂摸一事,若其主觀上「明知」為不實指控且意圖使嫌疑人受罰,則當事人恐有成立《刑法》誣告罪之刑事責任,並可能面臨《民法》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然而,當事人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其身心狀況將會是判斷其是否具備「明知」與「意圖」的關鍵,可能影響其刑事責任的成立與否,或得減輕其刑。建議相關方應盡速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釐清事實並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6-08-21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