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6-09-27

借款未還訴訟遭駁回後再提告之可行性

有人跟我借錢沒有還 一直說會還,說9月開始每個月25前還款一萬元,雙方確認協議後沒有收到錢 並且在8月時就開始不讀不回 我在六月時已經送出訴狀,但當時沒有繳訴訟費所以訴訟駁回,現在我還能再寄一次同樣的訴狀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曾借款予他人,對方承諾會還款,並約定自9月起每月25日前還款新台幣一萬元。然而,您在8月時發現對方不讀不回,且未收到任何還款。您曾於6月向法院遞交訴狀,但因未繳納訴訟費用而遭法院駁回。您目前想了解是否能再次向法院遞交相同的訴狀。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依您所述,您與對方之間應屬民法上之「消費借貸」關係(民法第474條)。對方既已向您借款,即應負有依約定或法規返還借款之義務。

對方未依約定還款,且不讀不回,應已構成民法上之「債務不履行」。您作為債權人,應有權利向對方請求返還借款本金及遲延利息。

關於您先前訴訟遭駁回一事,因係未繳納訴訟費用所致,此應僅為程序上之駁回,並非實體上之判決。因此,您的債權請求權並未因此消滅。

一般而言,返還借款之請求權時效為15年(民法第125條)。您在6月已提出訴訟,即使因未繳費而駁回,若距離借款到期日或約定還款日並未超過15年,您應仍可再次提起訴訟。先前訴訟的提出,可能已中斷時效(民法第129條第1項第1款),但若訴訟被駁回確定,中斷效力可能視為不存在(民法第137條第1項)。然而,由於借款請求權時效較長,本案應不至於有時效消滅之問題。

二、刑事責任

單純的借款不還,應屬民事糾紛,通常不涉及刑事責任。

除非對方在向您借款時,即已抱持不還款的意圖,並施用詐術(例如:虛構事實、提供不實擔保等)使您陷於錯誤而交付款項,才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依您所述,對方曾承諾還款,此情狀較難認定其一開始即有詐欺意圖。因此,本案應較難成立刑事詐欺罪。

三、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參、處理建議

您應可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借款。建議您在再次提起訴訟前,可以考慮以下步驟:

  1. 整理證據: 再次確認所有借款相關證據,例如借據、對話紀錄(Line、簡訊等)、匯款證明、對方承諾還款的紀錄等,這些都是證明借貸關係及對方未還款的重要依據。
  2. 寄發存證信函: 在正式提告前,可以先向對方寄發存證信函,再次催告對方還款,並表明您將採取法律行動。這不僅能再次提醒對方,也能作為您已盡催告義務的證據。
  3. 重新提起訴訟: 再次向法院遞交訴狀時,務必確認已繳納訴訟費用,以避免再次因程序問題被駁回。
  4. 考慮支付命令: 若您的借貸關係明確,且對方對債務金額沒有爭執,您也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程序相對簡便快速,若對方在法定期間內未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即可確定,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
  5. 諮詢律師: 由於您已曾有訴訟經驗,為確保程序順利進行並最大化您的權益,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協助您評估最佳的訴訟策略,並代為撰寫訴狀及處理後續程序。

肆、結論

關於您借款予他人未獲返還,且先前訴訟因程序問題遭駁回之情形,您應仍可再次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借款。建議您在再次提告前,務必備妥相關證據並繳納訴訟費用,或考慮聲請支付命令,並強烈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9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