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台灣的婚姻財產制主要分為兩大類型。第一種是自動適用的「法定財產制」,約有90%的夫妻採用這種制度;第二種則是夫妻特別約定的「約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下,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不動產原則上歸屬夫妻共同財產。然而,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持有的情況就更加複雜了,需要仔細了解相關法律規範。

雷皓明 律師
2025-09-11

要解決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持有的複雜問題,首先必須深入了解財產性質的法律認定標準。台灣的婚姻法律制度對於婚前財產、婚後財產有著明確的區分規範。
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1017條的規定,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任一方在結婚登記前所取得的財產,法律採用「舉證責任分配」的原則來認定財產性質。
當無法證明財產取得時間時,法律會推定為婚後財產,這項規定對於房產購買特別重要,因為購屋時間的證明文件將直接影響財產歸屬,如果無法證明房屋是由夫或妻單獨所有,法律會推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台灣的財產制度類型主要分為三種: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其中約90%的夫妻適用法定財產制,這是法律的預設制度。
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各自保有財產的所有權,但在特定情況下需要進行剩餘財產分配;分別財產制則完全分離夫妻財產;共同財產制則是讓夫妻共同擁有所有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孳息會轉為婚後財產,這項規定對房產投資收益影響重大。
例如,婚前購買的房屋在婚後出租所得的租金收入,或是房屋增值的部分,都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這個轉換時點的認定,往往成為夫妻財產分配爭議的焦點所在。
許多夫妻選擇將婚前房產改為共同持有,但這種做法的法律效力究竟如何認定?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持有在法律上確實具有明確的效力,這種安排能夠有效保障雙方權益,但必須符合特定的法律要件才能成立。
我國地政登記制度相當彈性,對於所有權人數量沒有限制。夫妻可以採用「分別共有」的方式,按照實際出資比例來分配產權。這種做法在法律上完全有效,且能清楚標明各自的持分比例。
共同持有成立要件包含幾個重要元素,首先是雙方必須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同意將房產改為共同持有;其次需要完成地政機關的登記程序,這是產權變更的關鍵步驟。
出資證明也是重要的要件之一,雖然婚前房產原本屬於個人財產,但若要轉為共同持有,通常需要證明雙方的出資情況。這包括:

持分比例認定主要依據實際出資比例來決定。假設你出資6成,配偶出資4成,那麼產權分配就是6:4的比例,這個比例會清楚記載在不動產權狀上,具有法律效力。
當出資比例與登記比例不一致時,法院會根據實際證據來認定真正的持分比例。舉證責任通常由主張特定比例的一方承擔,因此,保留完整的出資證明文件非常重要。
根據民法第817條規定,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這就是法條依據中關於分別共有的基本規定,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不同,前者各共有人有明確的應有部分。
民法第819條進一步規定,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這意味著在分別共有的情況下,每個人都可以獨立處分自己的持分,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
土地登記規則也明確規範了共有登記的程序,申請共有登記時,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共有人的身分證明和出資證明等,這些規定確保了共有關係的法律效力。
當婚姻關係結束時,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持有的財產分配問題往往是最複雜的爭議焦點。根據《民法》第1030-1條規定,財產分配原則主要適用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的剩餘財產分配。
夫妻雙方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差額應平均分配。然而,房產分配涉及多個層面的細緻計算,需要分別處理不同性質的出資部分。
婚前出資處理是分配計算的重要基礎,婚前支付的頭期款、裝修費用及相關稅費,均屬於婚前財產範疇。這些費用在離婚時通常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父母贊助的房屋頭期款往往被認定為贈與財產。根據法律規定,繼承或贈與而得之財產不用納入分配額中,因此,若能證明頭期款來源為父母贈與,該部分金額將排除在分配計算之外。
婚後共同還貸的計算相對複雜,需要精確統計婚姻期間償還的貸款本金與利息總額,這部分金額通常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適用剩餘財產分配原則。
實務上,銀行還款紀錄是最重要的證據,計算時需要區分:
關於房屋增值的處理,增值分配標準在實務中有明確規範。根據司法實務見解,婚姻期間房屋增值的金額並不會被計算進剩餘財產分配中。
這項原則的法理依據在於,房屋增值屬於市場因素造成的自然增值,而非夫妻努力經營的結果。因此,即使房產在婚姻期間大幅增值,該增值部分通常不會影響最終的財產分配計算。
舉例來說,若婚前購買價值1,500萬的房屋,婚後共同還貸700萬,離婚時房屋市值2,000萬,增值的500萬部分不會納入分配考量。
面對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持有的複雜情況,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能有效保障雙方權益。建議在不動產登記時辦理預告登記,限制登記名義人任意處分房產的權利,這項實務建議能為出資方提供重要的法律保護。
雙方應簽訂詳細的出資協議,明確記載各自的投入金額與持分比例,保留所有付款證明、轉帳紀錄與貸款文件,這些文件在日後爭議時將成為重要證據。抵押權設定與借名登記也是常見的權益保障方式,各有其適用時機。
當面臨複雜的財產安排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制定完整的法律策略更為重要。選擇適合的夫妻財產制度同樣關鍵,透過事前規劃與完善的法律文件準備,能大幅降低未來產生糾紛的可能性,確保每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能獲得妥善保護。

雷皓明 律師
主持律師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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