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約房東違法收回房屋爭議

租約為不定期契約(沒有和房東簽約),房東說要把房子收回去,他說要自己住,但我們知道他是想要隔套收租,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繼續住在這?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當事人與房東間存在不定期租賃契約關係,未簽訂書面契約
  • 房東欲以自住為由收回房屋,但實際目的可能為重新分租獲取更高租金
  • 房客希望維持租賃關係並繼續承租該房屋

貳、法律分析

一、租賃契約性質

依民法第422條規定:「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本案未訂立書面契約,應視為不定期租賃契約。

二、房東終止租約之限制

  1. 依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房東雖主張自住需求,但應符合真實自住之要件。

  2. 依民法第148條第1項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同條第2項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若房東以自住為名行規避租賃法規之實,應可能構成權利濫用。

三、房客之權益保障

若房東確實無真實自住需求,而係意圖規避法律重新出租,房客可能得主張:

  1. 房東之終止行為違反誠信原則
  2. 房東之行為可能構成權利濫用
  3. 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可能無效

參、處理建議

一、證據保全

  1. 建議蒐集房東欲重新出租之相關證據
  2. 保存與房東之通訊紀錄
  3. 尋找可佐證房東無真實自住需求之證人

二、法律行動

  1. 可向法院聲請調解
  2. 繼續給付租金以維持租賃關係
  3. 必要時提起訴訟,主張房東權利濫用

三、協商方案

  1. 與房東協商合理租金調整方案
  2. 商議適當搬遷期限或補償

肆、結論

考量本案房東收回房屋可能涉及權利濫用,建議房客:

  1. 積極蒐集房東無真實自住需求之證據
  2. 尋求法律專業協助,必要時提起訴訟
  3. 同時保持協商彈性,以達成雙方可接受之解決方案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