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盜空宅誤綁亡者之刑責認定

甲夜間破壞A宅門鎖入內行竊,卻於仔細搜尋後發現並無值錢財物可取,失望下正欲離去時,發現A躺在床上,一氣下,為宣洩不滿,竟拾起A宅中之繩索將A綁於床上,意令A無法掙脫行動,隨後逃離。事後得知,A乃一資病之獨居老人,在甲入侵A宅前早已氣絕身亡。試問甲應負之刑責為何?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甲於夜間破壞A宅門鎖入內行竊,因未尋得財物,發現床上有人(A),憤而以繩索將其綁於床上後逃離。事後發現A為獨居老人,且在甲入侵前即已死亡。

貳、法律分析

一、加重竊盜未遂罪

甲夜間破壞門鎖侵入住宅意圖竊盜,應符合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加重竊盜罪構成要件:

  1. 侵入住宅而犯之
  2. 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

因未能竊得財物,依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應成立加重竊盜未遂罪。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二、侵入住宅罪

甲無故侵入A宅,應符合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之構成要件。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以加重竊盜未遂罪為主要罪名進行追訴
  2. 侵入住宅罪部分可能與加重竊盜罪具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
  3. 對於綁縛死者之行為,因客觀上無法實現犯罪結果,可考慮不予追訴

肆、結論

關於甲的行為,建議以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之加重竊盜未遂罪論處,法定刑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並得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