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涉及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妹妹)死亡後,姊姊欲提領死者帳戶存款的合法程序及相關法律風險問題。
依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墊付作業辦法第5條第4款規定,存款人死亡尚未辦妥繼承登記者,不得申請墊付。因此,應先完成合法繼承程序。
依中央公債經理辦法第43條規定,繼承事項應依法辦理登記作業。此原則亦適用於一般銀行存款繼承。
考量未經合法程序提領存款可能涉及違法風險,建議姊姊應循正當程序辦理繼承登記後再行提領,以確保自身權益並避免觸法。同時應注意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必要時可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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