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未經同意查看訴訟文書侵犯隱私案

本人前往忠義派出所領取訴訟文書時,在值班桌撕開信封查詢訴訟文書時,忠義派出所值班員警未經本人同意並無取得本人同意,私自拿取本人信件查看,該員警行為造成本人強烈不滿以及侵犯本人隱私,我可以對該明員警提出告訴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前往忠義派出所領取訴訟文書時,值班員警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拿取並查看當事人已拆開的信件內容,涉及侵犯個人隱私權之爭議。

貳、法律分析

一、憲法保障之隱私權

依據憲法第12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及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本案員警行為應已侵犯當事人受憲法保障之隱私權。

二、刑事責任

  1. 依刑法第315條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2. 本案中,雖然信封已由當事人自行拆開,但員警未經同意即窺視信件內容,應可能構成刑法第315條後段「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之行為。

三、行政責任

員警之行為可能違反警察人員服務規範及行政程序,應可透過行政途徑要求究責。

參、處理建議

  1. 行政申訴途徑:
  • 建議向警察局政風室提出申訴
  • 可向警察分局長或上級機關提出陳情
  • 保存相關證據,如監視錄影畫面等
  1. 刑事告訴途徑:
  • 可考慮依刑法第315條提出告訴
  •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

肆、結論

  1. 考量員警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15條之窺視他人文書內容罪,建議當事人可循行政申訴途徑處理,要求警察機關改善作業程序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2. 若欲提起刑事告訴,建議先完整蒐證並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