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恐嚇威脅公開個資案

消費糾紛,告訴對方會將公開資料貼在公開黑名單社團算恐嚇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消費糾紛中,當事人擬將對方資料公開於黑名單社團,並事先告知對方此意圖之行為是否構成恐嚇之法律問題。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將他人資料公開於黑名單社團之行為,應構成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權利。

  2. 若事先告知將公開資料之行為,更可證明行為人具有故意,應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二、個資法責任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將他人個資公開於社團之行為,應違反個資法規定。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透過合法途徑解決消費糾紛:

    • 向消費者保護官申請調解
    • 向消費者保護團體尋求協助
    • 循司法途徑解決
  2. 避免採取可能違法之威脅手段:

    • 勿將他人個資公開
    • 保存相關證據以保障自身權益
    • 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肆、結論

  1. 考量將他人資料公開於黑名單社團之行為可能涉及民法侵權行為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違反,建議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消費糾紛。

  2. 關於事先告知將公開資料之行為涉及民事侵權責任,建議立即停止該行為,以免承擔法律責任。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