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詐騙淪為人頭戶報案諮詢

你好,近期因求職詐騙最後成為人頭戶,起初是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看到熟知的品牌徵求遠端後台人員,加入詐騙之獵頭公司(百仕聯|人力媒合平台)的Line官方會員後,謊稱媒合到「瑞福珠寶」商家後台職缺,協助回覆客戶問題,及將他人帳戶收付款項之截圖上傳網頁,在確實收到薪資後放下戒心,後續由LINE電話告知「匯兌專員」的職缺是否有意願加入並增加收入,同意後將本人加入LINE群組,誘導申請虛擬貨幣交易程式合計六個(因程式審核嚴格,且認為是正規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並不會將本人資料外洩,所有放心註冊。)在其中一個平台註冊通過後誘導進行繁複的洗錢流程,在今日(10/13)下午接到富邦銀行行員電話之後,才認知到被詐騙成為人頭戶。目前已停止所有詐騙相關動作,且與詐騙者沒有進一步聯絡。 想問明天去警局報案除了準備對話紀錄之外還需要準備什麼?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是否需要請一位律師陪同? 最開始的客服工作有收到由現金存款之薪資,提供帳戶時並未收到任何報酬,請問是否可以以未收取報酬及未參與金流分配,爭取不開告誡單呢?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因求職而遭詐騙集團以「遠端後台人員」職缺為誘餌,經歷下列過程:

  1. 透過Instagram假冒知名品牌招募
  2. 加入詐騙集團假冒的人力媒合平台LINE
  3. 擔任「瑞福珠寶」後台客服並收取薪資
  4. 後被誘導擔任「匯兌專員」並申請六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號
  5. 經銀行通知始知受騙並成為人頭戶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責任

  1. 幫助詐欺罪 依刑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本案當事人提供帳戶予詐騙集團使用,應構成幫助詐欺罪。

  2. 減輕事由 依刑法第30條第2項規定:「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當事人為受騙被害人,且未收取提供帳戶之報酬,應可作為減輕處罰之依據。

二、行政責任

當事人申請多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號,可能涉及洗錢防制相關規範。

參、處理建議

一、報案準備事項

  1. 完整對話紀錄(LINE、Instagram等)
  2. 銀行帳戶交易明細
  3.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申請資料
  4.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
  5. 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二、法律程序建議

  1. 建議聘請律師陪同報案,以確保權益
  2. 完整陳述受騙經過
  3. 提供所有可能協助破案之資訊
  4. 表明願意配合調查

三、減輕責任建議

  1. 強調受騙事實
  2. 說明未收取提供帳戶之報酬
  3. 主動停止相關行為並配合調查
  4. 透過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處分

肆、結論

考量當事人係受騙而非主動參與犯罪,建議儘速採取下列行動:

  1. 聘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法律程序
  2. 保全所有相關證據
  3. 積極配合調查以爭取減輕責任
  4. 避免與詐騙集團再有任何聯繫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