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主任(負責人)知悉員工租屋處,前往約見,兩人無情侶關係,而主任嘗試擁抱女員工,已碰觸到該女且遭推開,並詢問該女的感情狀況等,包括與先前的交往對象進度如何,是否構成性騷或跟騷;且該主任於就職期間多次撥打電話及傳送語音訊息談論無關工作之事,使該女不堪其擾增加其身心壓力;而該女離職後該主任將該女曾於身心科就診之情公開告知補習班學生,且謊稱該女未前往上班是因家裡有人過世,請問該主任可能會面臨哪些指控?
本案涉及補習班主任(負責人)對女性員工進行下列侵害行為:
主任持續性之通訊行為應構成跟蹤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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