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頂讓了一間公司,但發現前負責人積欠了新台幣11萬7千元的健保費。您表示在過戶前已簽署協議,載明所有過戶前的債務與日後的負責人無關。您想了解面對健保署時,應如何處理此筆欠費。
您與前負責人之間簽署的協議,約定過戶前的債務與日後的負責人無關,這份協議在您們雙方之間應屬有效。這份協議是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所成立的私法契約,主要規範您與前負責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然而,依據契約相對性原則,這份協議原則上不能直接對抗第三人,例如健保署。換句話說,健保署在追討健保費時,並不會因為您們之間的私下約定而受拘束。
一般而言,公司或其負責人未繳納健保費,主要涉及行政罰鍰及追繳欠費的問題,通常不直接構成刑事責任。除非有涉及詐欺或其他刑事不法行為,否則單純的健保費欠繳,應不致於成立刑事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範的行政責任。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
事實涵攝:
本案主要適用《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若涉及營業讓與,依《民法》第305條規定,承受營業之人,對於在承受前,因營業所生之債務,負其責任。但健保費屬公法債務,健保署在追償時,仍會優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辦理。
關於您頂讓公司後前負責人積欠健保費一事,主要涉及公司及前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您與前負責人之間的協議僅具內部效力,不能直接對抗健保署。建議您應主動聯繫健保署,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要求健保署向欠費發生時的負責人追討。若您最終代墊,可依協議向前負責人求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6-07-02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