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事在群組裡沒有指名道姓的恐嚇,我覺得很害怕 他的訊息內容如下:今天下午亭又老師心臟不適緊急送醫,醫生說是心肌梗塞緊急開刀,現在在加護病房。 從畢業典禮之後,一大堆風波折磨的學務處訓育組眾多師長到身心俱疲。 背後操弄學生的那名班級導師給我聽著:如果王亭又有什麼三長兩短,我會跟你拚命! 最好所有的事件全部給我到此結束,你的學生不想讓所有的老師過好日子的話,我保證你也不會有好日子過! 但從頭到尾我都沒有操弄學生做什麼,我甚至不知情,都是他抹黑造謠
您在職場群組中收到一則訊息,內容提及有老師因心臟不適送醫,並將此事件歸咎於「背後操弄學生的那名班級導師」,訊息中包含「我會跟你拚命!」、「我保證你也不會有好日子過!」等語句。儘管訊息未指名道姓,您認為自己是該訊息的目標對象,並感到害怕,同時否認有任何操弄學生的行為,認為對方是抹黑造謠。
本案若經認定對方行為構成刑事上的恐嚇或誹謗,則其行為亦應屬民法上之侵權行為。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外,若您的名譽或人身安全因此受損,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您可能得請求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
恐嚇危安罪(刑法第305條): 訊息中「我會跟你拚命!」、「我保證你也不會有好日子過!」等語句,可能涉及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之情形。雖然訊息未指名道姓,但若在該群組的特定脈絡下,您作為「班級導師」且被認為是「操弄學生」的對象,足以讓您合理地認為該威脅是針對您而來,並因此感到害怕,則對方行為即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
誹謗罪(刑法第310條): 訊息中指控「背後操弄學生的那名班級導師」的內容,若該指控為不實,且足以毀損您的名譽,並在群組中散布,則對方行為可能涉及誹謗罪。您明確表示「從頭到尾我都沒有操弄學生做什麼,我甚至不知情,都是他抹黑造謠」,此為判斷是否構成誹謗罪的關鍵事實。若您能證明該指控為不實,且對方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則可能成立誹謗罪。
若您與對方同屬學校教職員,此類言論及行為亦可能違反學校內部規定或教師倫理規範,學校行政單位或主管機關(如教育局)可能會介入調查並依規定進行懲處。
目前無其他特殊法規責任直接適用於本案。
關於您在群組中收到未指名道姓但具威脅性及不實指控的訊息,可能涉及刑事上的恐嚇危安罪、誹謗罪,以及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建議您應立即蒐集證據,向學校反映,並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評估後續法律行動。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6-07-27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