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的前男友,他們因為債務談不攏,前男友一直叫我要幫我媽處理,他7/3一早就堵在我家口等我,7/28跟7/30是到我公司找我,雖然沒拉扯動手,請問這樣能溝成n騷擾嗎?
您母親的前男友因債務問題,多次在不同時間點(7/3、7/28、7/30)於您住家門口及公司等候或找您,要求您協助處理其與您母親的債務。雖然過程中沒有肢體拉扯或動手,但您對於這些行為是否構成騷擾感到困擾。
若前男友的行為已造成您精神上的痛苦或困擾,並影響您的日常生活,您可能可以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的規定,向其請求損害賠償,包含精神慰撫金。此部分需證明其行為具有不法性,且確實對您造成精神損害。
前男友的行為,若經勸阻仍持續,且造成您心生畏懼,可能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相關規定。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可能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然而,本案情境更直接適用於下述之《跟蹤騷擾防制法》。
本案情境主要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所規範的行為。該法旨在保護個人免於跟蹤騷擾行為的侵害。若前男友的行為符合該法要件,您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啟動相關行政程序。
本案情境應屬高度可能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所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
綜合上述,前男友的行為應屬《跟蹤騷擾防制法》所規範之跟蹤騷擾行為。一旦構成,警察機關在受理報案後,應會進行調查,並可能對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若行為人經告誡後仍繼續實施跟蹤騷擾行為,您可以進一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違反保護令者,將會面臨刑事責任。
關於您母親前男友多次在住家及公司等候或找您的行為,應屬高度可能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所規範之跟蹤騷擾行為。建議您應立即蒐集證據並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及人身安全。若有造成精神上損害,亦可考慮循民事途徑請求賠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