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賣家約定好分期付款購買心動小鎮遊戲帳號,圖片有分期約定內容 以及七月提到需要延後到八月繳,對方答應也說我可以4000 4000 給 或是 6000 2000 給 約定好10號要付款但因本人工作繁忙忘記付款,對方也沒有找我協商過,執意單方面認知我已逾期三天要將號收回並且沒收之前的款項,但他跟我的對話中顯示,他在8/14 的00:00 已經收了第三方支付的訂金要給予對方接手這隻帳號,8/14的 00:29才密我說我逾期所以要收回帳號 我覺得是不合理的,我當下收到通知友表示下班馬上轉帳,對方拒絕,且賣家在還沒跟我討論好帳號問題就私自販賣已經造成違約了,如今還是在強行登入我的帳號干擾我的使用
您與賣家約定分期付款購買遊戲帳號,並經雙方同意將原定七月付款延至八月十日。您因工作繁忙,未於八月十日付款。賣家在未與您協商的情況下,於八月十四日凌晨零時許收取第三方訂金,並於同日凌晨零時二十九分通知您已逾期三天,表示將收回帳號並沒收您已支付的款項。您當下表示願立即付款,但遭賣家拒絕。您認為賣家在未解決爭議前即私自轉售帳號已構成違約,且賣家仍持續登入帳號干擾您的使用。
本案主要涉及您與賣家之間的買賣契約關係,應屬民事糾紛。
就目前資訊判斷,賣家之行為主要涉及契約履行與違約問題,較難直接構成刑事犯罪。雖然賣家持續登入帳號可能涉及電腦使用問題,但在民事契約爭議未釐清前,尚難直接認定有刑法上之不法意圖。
本案不涉及行政法規之適用,應無行政責任。
本案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與賣家之間的遊戲帳號買賣糾紛,賣家在未合法解除契約前即單方面收回帳號、沒收已付款項並轉售予第三人,應屬違約行為。賣家持續登入帳號干擾您的使用,亦可能侵害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妥善蒐集證據,並可考慮透過發函或訴訟等方式,主張您的權利,要求賣家返還款項或賠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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