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侵害與影片下架請求法律意見

案件簡述 想請問關於肖像使用的法律問題。 我於 2024 年暑假與髮廊合作拍攝影片,到了 2026 年 5、6 月發現該影片被店家拿去投放 IG 廣告,且身邊朋友也有看到,已影響我的私人生活。 我於 2026 年 7 月將相關廣告截圖傳給店家,並明確要求停止使用,店家當時也表示會停止廣告並下架。 但目前已經 9 月,我再次發現該影片仍留在 IG 上。 我希望對方停止所有公開及商業使用,並將包含我肖像的相關影片下架。目前保留有 7 月的對話紀錄、店家回覆及廣告截圖,可提供律師確認。 目前想要如何解決 希望店家將包含我肖像的影片、Reels、貼文等相關內容完整下架/刪除,並停止後續任何公開或商業使用。 想請律師協助確認: 1. 我是否可以要求店家將影片/Reels/貼文完整刪除,而不只是停止廣告投放? 2. 我已於 7 月明確表示不同意繼續使用,店家也答應處理,但目前仍保留,是否涉及持續使用肖像? 3. 當初 2024 年合作時沒有約定永久肖像授權的情況下,店家現在是否仍可以將影片留在 IG 作為作品集? 4. 如果我希望對方全面停止公開及商業使用,我後續可以如何正式要求對方處理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於2024年暑假與髮廊合作拍攝影片,但於2026年5、6月間發現該影片被店家用於Instagram廣告投放,且身邊朋友亦有看到,已影響您的私人生活。您於2026年7月將相關廣告截圖傳給店家,明確要求停止使用,店家當時亦表示會停止廣告並下架。然而,截至2026年9月,您再次發現該影片仍保留在Instagram上。您希望對方停止所有公開及商業使用,並將包含您肖像的相關影片完整下架/刪除。目前您已保留7月的對話紀錄、店家回覆及廣告截圖作為證據。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您個人「肖像權」的侵害問題。肖像權屬於民法上人格權的一種,旨在保護個人肖像不被他人擅自使用、公開或營利。未經本人同意,或逾越同意範圍而使用他人肖像,即可能構成肖像權的侵害。

依據《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同法第195條第1項亦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針對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 關於是否可以要求店家將影片/Reels/貼文完整刪除,而不只是停止廣告投放? 本案若店家未經您同意,或逾越原先合作時的授權範圍(例如僅限於特定期間、特定用途),而將包含您肖像的影片用於廣告投放或公開展示,應屬侵害您的肖像權。肖像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一切侵害行為,包含將所有公開展示的影片、Reels、貼文等內容完整下架或刪除,而非僅停止廣告投放。因為即使未投放廣告,影片仍公開於社群媒體上,仍構成對您肖像的持續使用與公開。

  2. 關於您已於7月明確表示不同意繼續使用,店家也答應處理,但目前仍保留,是否涉及持續使用肖像? 是的,若您已於7月明確向店家表示不同意繼續使用,且店家亦承諾處理,但截至目前影片仍保留在Instagram上,即使未再投放廣告,該影片的公開展示行為仍應屬對您肖像的「持續使用」。店家未依約履行下架義務,其行為可能持續侵害您的肖像權。

  3. 關於當初2024年合作時沒有約定永久肖像授權的情況下,店家現在是否仍可以將影片留在IG作為作品集? 肖像權為人格權,原則上應經本人同意始得使用。若當初合作時並未明確約定永久授權,或未約定可作為店家作品集永久展示,且您已明確撤回使用同意,則店家應無權繼續將包含您肖像的影片留在Instagram上作為作品集。即使店家主張該影片為其創作,擁有著作權,但影片中您的肖像權仍獨立存在,店家使用您的肖像仍需取得您的同意。在您已撤回同意的情況下,店家繼續將影片作為作品集展示,應屬逾越授權範圍或未經授權之使用,可能構成肖像權侵害。

二、刑事責任

就目前您所描述的案件情節,店家使用您肖像的行為,主要應屬民事侵權行為,尚不直接涉及《刑法》上的刑事責任。除非其使用方式涉及誹謗、公然侮辱或其他特定犯罪行為,否則一般肖像權侵害案件多循民事途徑解決。

三、行政責任

本案情節不涉及行政法規的適用,故無行政責任問題。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主要適用《民法》關於人格權的規定,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蒐集並保全證據: 您目前已保留的7月對話紀錄、店家回覆及廣告截圖,都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建議您進一步截圖或錄影目前Instagram上仍存在的影片、Reels、貼文等內容,並記錄其網址或連結,以證明店家持續使用之事實。
  2. 再次正式書面通知: 建議您透過「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的方式,正式向店家發出書面通知。信函中應明確載明:
    • 您已於7月明確要求停止使用並下架。
    • 店家至今仍未完全履行,影片仍公開於Instagram上。
    • 您要求店家立即停止所有公開及商業使用,並限期(例如7日內)將所有包含您肖像的影片、Reels、貼文等內容完整下架/刪除。
    • 若店家未於期限內處理,您將保留循法律途徑主張權利(包括請求停止侵害、移除內容及損害賠償)的權利。
  3. 嘗試協商: 在發出正式書面通知後,店家可能會主動與您聯繫協商。您可以嘗試與店家溝通,達成和解,例如要求店家公開道歉、支付一定金額的賠償金,並承諾未來不再使用您的肖像。
  4. 提起民事訴訟: 若店家在收到正式通知後仍不予理會,或協商破裂,您可考慮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店家停止侵害(即下架/刪除所有相關內容),並請求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

肆、結論

關於店家未經您同意或逾越授權範圍持續使用您肖像的影片,應屬侵害您的肖像權。您有權要求店家立即停止所有公開及商業使用,並將包含您肖像的相關影片、Reels、貼文等內容完整下架/刪除。建議您先透過存證信函等正式書面方式要求店家處理,若店家仍不配合,則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您的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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