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與過失責任諮詢

我有疑問⋯其實我不知道怎麼寫最保障我的權益⋯ 離婚是對方提出來的,我有詢問她說有喜歡的人?她有在LINE聊天室承認自己心裡確實有別人了,承認自己沒有守住對婚姻的承諾⋯ 我們共同租屋處、剛買的新車、新車的貸款、她的機車都掛在我名下,車子的頭期及前2期、還有保險是由她給付的,在談離婚期間她說她要車子⋯貸款的錢她會匯給我(車貸繳款共有7年之長),我拒絕她,然而車子她一直開著,也不打算等處理乾淨後在使用,有要求她結清前先將車子跟車鑰匙交出來給我保管,她不願意⋯到最後鬧到我去吿她侵佔⋯這個過程中他也一直在跟我斤斤計較⋯跟我說要給我多少錢也一直在修改⋯,到最後真的受不了我跟她提之前幫她還的賭債15萬應該足夠抵銷這一些她想要討回的錢吧,後來她才放棄繼續討錢,車子她也不要了,她目前就只想跟我離婚而已。 我想保障我的車子後續怎麼處理她都不能在追究與過問,也不可以像我討任何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我的股票及銀行的存款亦如此⋯ 我可以不跟她繼續討15萬,但是我目前所擁有的東西 她不可以再跟我請求 我不知道怎樣如何寫比較好,對我來說⋯我會覺得受傷害的是我⋯為什麼我要讓她有權益可以對我請求⋯ 再來車子歸還時她把車子的記憶卡拔掉了⋯ 才還給我 我抓不到任何她出軌的紀錄 我碰不到手機 也沒有追蹤她⋯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所提出的問題,主要涉及您與配偶間的離婚事宜,以及離婚衍生的財產分配、債務歸屬及損害賠償等法律爭議。根據您的描述,離婚是由對方提出,且對方在LINE聊天室中承認心裡有別人,並未守住婚姻承諾。雙方在共同租屋處、新車(登記在您名下,貸款由您負擔,但對方曾支付頭期款、前2期車貸及保險)、對方機車(登記在您名下)等財產處理上產生爭執。您曾代對方償還賭債新臺幣15萬元。在協商過程中,對方曾要求車子並承諾支付貸款,但您拒絕,後因對方持續使用車輛不歸還而提告侵占。最終,對方放棄對車輛及其他金錢的主張,僅要求離婚。您目前希望確保車輛後續處理不受對方追究,並避免對方對您的股票、銀行存款等財產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此外,對方歸還車輛時拔除記憶卡,導致您缺乏其出軌證據。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離婚事由與損害賠償:

    • 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夫妻之一方有其他重大不治之情事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本案中,您的配偶在LINE聊天室中承認「心裡確實有別人了,承認自己沒有守住對婚姻的承諾」,此一行為應屬對婚姻忠誠義務的重大違反,可能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所稱之「重大不治之情事」,您應得據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 若配偶的行為確實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之離婚事由,且您因此受到精神上的痛苦,依據《民法》第1056條第1項及第195條第1項規定,您應得向配偶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精神慰撫金)。LINE聊天室的對話紀錄,應屬證明配偶過失的重要證據,建議您務必妥善保存。
  2.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由夫或妻之一方,對於他方有剩餘財產較少者,請求其差額之半數。然而,同條第2項亦規定,法院得因請求或依職權,審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對家務、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貢獻、協力程度、有無不務正業、浪費成習或其他情事,認為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 本案中,若您的配偶有前述承認心裡有別人等過失行為,且您曾代其償還賭債新臺幣15萬元,這些情事在法院審理剩餘財產分配時,應得作為主張調整或免除配偶分配額的理由,以避免顯失公平。您所代墊的15萬元賭債,亦應得在財產分配時一併列入考量,作為您對配偶的債權或對家庭的貢獻。
  3. 車輛歸屬與貸款:

    • 新車登記在您名下,法律上您應屬該車輛的所有權人。雖然配偶曾支付頭期款、前2期車貸及保險,但這筆款項應屬配偶對您的債權,或可視為其對家庭的貢獻,而非使其取得車輛所有權。在離婚協議或訴訟中,應得將此部分與您代墊的15萬元賭債一併處理,進行抵銷或結算。
    • 配偶的機車亦登記在您名下,其法律性質與上述新車類似,您應屬該機車的所有權人。若配偶欲取得該機車,則應與您協議買回或過戶。

二、刑事責任

  1. 通姦罪:

    • 我國《刑法》已於民國109年5月29日廢除通姦罪,因此配偶即使有出軌行為,亦不構成刑事犯罪。
  2. 侵占罪:

    • 您曾對配偶提告侵占,但依據《刑法》第335條侵占罪的構成要件,需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在夫妻關係中,對於共同使用或一方名下但他方有貢獻的財產,若僅因離婚爭議而拒絕歸還,法院在認定是否有「不法所有意圖」時,通常會較為嚴謹。此類爭議,實務上多傾向以民事途徑解決財產歸屬問題,而非直接認定為刑事侵占。因此,您所提告的侵占,最終可能難以成立。

三、行政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本案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參、處理建議

考量您目前希望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對方追究車輛及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以下提供處理建議:

  1. 優先考慮協議離婚:

    • 既然對方目前僅希望離婚,且已放棄對車輛及金錢的主張,這是達成您目標的最佳時機。建議您與配偶協商,簽訂一份內容完整且明確的《離婚協議書》。
  2. 《離婚協議書》內容重點:

    • 離婚意願: 明確載明雙方同意離婚。
    • 剩餘財產分配: 這是最關鍵的部分。應明確約定「雙方互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或「雙方各自名下之財產,歸各自所有,互不干涉,亦互不請求」。這將直接保障您的股票、銀行存款等個人財產不被對方請求。
    • 車輛歸屬與貸款: 明確約定新車及配偶機車均歸您所有,所有權狀及相關證件應由您保管。新車貸款由您繼續負擔。同時,應載明您代墊的15萬元賭債,與配偶曾支付的車輛頭期款、車貸及保險費用,雙方同意互相抵銷,並就此部分互不追究任何權利義務。
    • 其他財產: 明確約定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動產、不動產、存款、股票、債權、債務等,均歸各自所有或各自負擔,互不請求。
    • 證據保全: 雖然車輛記憶卡被拔除,但您仍應妥善保存LINE聊天室中配偶承認心裡有別人的對話紀錄,以備不時之需(例如若協議不成,需訴請離婚或請求損害賠償時)。
  3. 若協議不成,考慮訴請離婚:

    • 若無法達成協議,您應得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在訴訟中主張配偶的過失(LINE訊息),請求精神慰撫金,並要求法院在剩餘財產分配時,考量配偶的過失及您代墊的賭債,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4. 諮詢專業律師:

    • 離婚協議書的撰寫涉及複雜的法律權益,建議您務必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由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草擬或審閱協議書,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完善的保障,並避免未來產生爭議。

肆、結論

關於您與配偶的離婚事宜,涉及離婚事由、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及車輛歸屬等民事法律關係。配偶在LINE中承認有第三者的訊息,應屬您訴請離婚及請求精神慰撫金的重要證據。為保障您的車輛及個人財產不被追究或請求,最有效的方式是透過一份內容明確且完整的《離婚協議書》,載明雙方互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並將車輛歸屬、貸款及您代墊的賭債等一併處理。建議您應盡速諮詢專業律師,協助您擬定或審閱離婚協議書,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最大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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