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詢問的案件,主要涉及預售屋買賣中,建商或代銷公司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導致您在簽約時未能知悉建案附近90公尺處有工廠內變電設備。目前代銷公司以該變電設備不屬於「險惡設施」且您曾現場看過為由,不予處理。
本案可能涉及建商及代銷公司在不動產交易中的資訊揭露義務,進而產生民事責任:
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之責任:
消費者保護法之資訊揭露義務:
民法上之契約責任:
公平交易法之不實廣告:
代銷公司以「現場看過不予理會」之說法,應屬不合理。即便您曾現場看過,在未取得不動產說明書且未經明確告知變電設備之具體情況下,難以認定您已充分知悉並接受此一事實。資訊揭露義務並非僅憑現場目視即可免除。
本案若僅涉及資訊揭露不全,通常較難直接構成刑事詐欺罪。除非有明確證據證明建商或代銷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有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並交付財物之意圖,且其行為已達刑事詐欺罪之構成要件,否則應屬民事糾紛範疇。
代銷公司若未依規定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局)得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對其處以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目前無其他特殊法規責任之適用。
蒐集證據:請您務必保存所有與本案相關的證據,包括:
發函要求說明與補正:建議您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的方式,正式向建商及代銷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
協商解決:在發函後,可嘗試與建商及代銷公司進行協商,提出您的訴求,例如:
向主管機關申訴:若協商無果,您可以向以下單位提出申訴:
考慮提起訴訟:若上述途徑均無法解決問題,您可能需要考慮委託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解除契約、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
關於您預售屋買賣未獲告知附近有變電設備一事,代銷公司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已屬違反法定義務,且變電設備應屬足以影響購屋決策之重要資訊。建商及代銷公司可能涉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上之民事責任,代銷公司亦可能面臨行政裁罰。建議您應積極蒐集證據,並透過發函、協商、申訴等方式主張權利,必要時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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