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與否建商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並支付定金,但因建商倒閉而無法履行契約義務,無法依約完成房屋過戶,當事人欲請求返還定金。
若透過不動產經紀業進行交易,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經紀業應繳存營業保證金,可作為交易安全保障。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營業保證金獨立於經紀業之外,不因經紀業之債務債權關係而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考量建商已進入破產程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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