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幹事侵占里基層工作經費案

某里幹事甲涉嫌領取里長代墊之里基層工作經費款項後遲不發還給里長,請問是否依據刑法或貪汙治罪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處罰?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里幹事甲涉嫌收受里長代墊之里基層工作經費後,遲不發還給里長,涉及侵占公務員職務上持有之款項。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責任

  1. 身分認定
  • 里幹事甲應屬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員,應具有公務員身分
  • 依貪污治罪條例第2條規定,應適用該條例處斷
  1. 行為認定
  • 里基層工作經費應屬公有財物
  • 里幹事基於職務關係持有該筆經費
  • 遲不發還之行為可能已逾越正當持有期限,可能構成侵占之故意

二、行政責任

  1. 懲戒責任
  •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懲戒處分應審酌下列事項:
    • 行為之動機
    • 行為之目的
    • 行為時所受之刺激
    • 行為之手段
    • 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 行為人之品行
    • 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 行為所生之損害或影響
    • 行為後之態度
  1. 可能之懲戒處分 依據行為情節輕重,可能面臨:
  • 撤職:依第12條規定,撤其現職並於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停止任用
  • 休職:依第14條規定,休其現職,停發俸給,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 情節重大者可能依第11條規定予以免除職務

參、處理建議

  1. 刑事程序建議
  • 向檢察機關提出告發
  • 蒐集並保全相關經費撥付、催討等證據
  1. 行政程序建議
  • 啟動調查程序
  • 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進行懲戒程序
  • 要求限期返還公款
  1. 預防措施建議
  • 建立健全的里基層工作經費核銷制度
  • 強化經費撥付之內控機制
  • 定期稽核款項流向

肆、結論

考量本案里幹事甲之行為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建議:

  1. 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2. 同時依公務員懲戒法進行行政懲戒程序
  3. 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公款追回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