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臺南地政事務所113年9月20日臺南地所測字第 1130087130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113年度北區地籍圖重測土地界址爭議未解決,案關重測後界址位置及土地面積,務必準時出席與會。出席會議者若非土地所有權人(或法人代表),請附具委託書並交付主辦單位以為憑證。 三、另檢送地籍圖重測土地界址爭議調處會議發言單1份,為保障臺端權益,建請先行填發言重點並於開會當日提交,以利調處委員釐清界址爭議之爭點。 想詢問地籍圖重測土地界址爭議調處會議發言單該如何填寫較好
本案為113年度北區地籍圖重測過程中發生土地界址爭議,需參與地籍圖重測土地界址爭議調處會議,並須填寫發言單說明立場。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1條第1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二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外,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丈。」
本案應屬地籍圖重測結果有爭議之情形,土地所有權人應有權提出異議。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1條之1規定:「重測期間發生界址爭議尚未解決之土地,申請所有權移轉或他項權利設定登記者,應由權利關係人出具切結書敘明於界址確定後,其面積與原登記面積不符時,同意由地政機關逕為更正。」
因此,界址爭議可能影響未來土地面積之認定。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應依下列程序處理:
考量本案涉及地籍圖重測界址爭議,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3-10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