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詐騙案件不起訴再議處理

被朋友欺騙投資詐騙平台兩年之久.直到出金遲久.提告對方.但被檢察官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當理由.則理由還有對方與詐騙平台公司無關聯.已提出再議書希望檢察官可以重新查證.但我擔心再議書不清楚.請問該如何處理?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遭朋友推薦投資某平台,投資期間約兩年,後因無法順利提領資金而懷疑遭詐騙。向檢察官提告後,因證據不足遭不起訴處分,主要理由為無法證明該友人與詐騙平台間有關聯。當事人已提出再議,但擔心再議理由不夠充分。

貳、法律分析

一、再議程序之合法性

依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規定,告訴人接受不起訴處分書後,應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本案當事人已提出再議,應注意是否符合法定期限要求。

二、再議後之救濟途徑

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認再議無理由而駁回,依刑事訴訟法第258-1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可於接受處分書後十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三、證據補強方向

本案應可能涉及:

  1. 投資平台之詐騙性質的證明
  2. 友人推薦行為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
  3. 友人與平台之間可能存在的關聯性

參、處理建議

  1. 再議書內容補強:
  • 詳細說明投資過程及資金流向
  • 提供與該友人的完整通訊紀錄
  • 蒐集其他受害者案例作為佐證
  • 提供該平台的負面新聞報導或相關判決
  1. 其他救濟途徑準備:
  • 保全所有交易憑證與通訊紀錄
  • 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後續自訴程序
  • 同時評估提起民事訴訟可能性

肆、結論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詐欺犯罪,建議:

  1. 確實補強再議理由,提供具體事證
  2. 若再議遭駁回,可依法委任律師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3. 同時進行民事求償程序以保障權益
  4.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法律程序完備性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