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照恐嚇案件調解與保護協議效力

去年年中,因為一位男性持有我的私密照,威脅我拍攝其他照片給他,否則他要把我的照片散播出去,於是我到警局報案被恐嚇,後來案件移送到地檢署,也在去年底(12月)寄給我一封文書,但是因為超過時間領取信件,而信件被銷毀,所以不知道信件裡的內容,還有對方的罪行等等。最近地檢署打電話來問我要不要調解,我答應了,收到調解通知書上面寫的案由是:損害賠償糾紛。想請問:在調解的時候,可以和對方簽訂契約內容,讓對方不可再威脅我或任意散播影片嗎?以及這個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怎麼做才可以避免他以後繼續恐嚇我呢?因為第一次親身經歷法律上的程序,所以實在不了解,謝謝你們的協助!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遭他人以持有私密照片為由進行恐嚇,要求拍攝更多私密照片,否則將散播既有照片。當事人已向警方報案並移送地檢署偵辦。目前地檢署建議進行調解,案由為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欲了解:

  1. 是否可在調解時與對方簽訂不得再威脅或散播影片之契約
  2. 相關契約之法律效力
  3. 如何避免日後再遭恐嚇

貳、法律分析

一、調解和解契約之效力

依民法第736條規定:「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據此,當事人應可於調解程序中與對方達成和解契約:

  1. 和解契約內容可包含:
  • 對方承諾不再有恐嚇行為
  • 禁止散播私密照片
  • 刪除所持有之私密照片
  • 約定違約金條款
  1. 法律效力:
  • 和解契約具有民事法律約束力
  • 若對方違反可依約請求違約金
  • 可作為後續訴訟之證據

二、預防措施建議

  1. 蒐證保全:
  • 保存所有威脅通訊紀錄
  • 記錄日後任何騷擾行為
  1. 法律途徑:
  • 可能需要聲請保護令
  • 違反和解內容可提起民事訴訟
  • 如有新的恐嚇行為可立即報警

參、處理建議

  1. 調解程序中:
  • 建議尋求律師協助擬定和解契約
  • 明確約定違約金數額
  • 要求對方提出已刪除照片之具體證明
  1. 保護措施:
  • 與親友保持密切聯繫
  • 記錄所有可疑互動
  • 必要時請求警方協助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私密照片之恐嚇行為,建議當事人:

  1. 善用調解機會訂立具體和解條款
  2. 透過違約金等約定確保契約履行
  3. 保存相關證據以備後續可能之訴訟需要
  4. 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