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詐欺案已在簡易庭完成調解筆錄,但相對人及兼法定代理人並未償還,我要申請強制執行,但無債務人的身分證號,無法去國稅局查資產,是否只要在強制執行狀上面註明請法院查,並附上調解書正本,還要附上執行費嗎? 這樣就能強制執行了嗎?
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本案簡易庭調解筆錄應具有合法之執行名義。
考量本案已具備合法執行名義,建議可直接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協助查詢債務人身分資料。執行程序中應預納執行費用,並密切配合法院要求提供或補正相關資料,以確保執行程序順利進行。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