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阿拉伯人來台經商,先後認識二位女子,並先後與該二名女子結婚,但其中一女子不甘願與人分享丈夫,遂控告該阿拉伯人重婚,請問該阿拉伯人是否應以重婚罪論處?何故?
一名阿拉伯籍男子來台經商期間,先後與兩名台灣女子結婚。其中一名女子不願接受一夫多妻的婚姻關係,遂對該阿拉伯籍男子提出重婚告訴。
考量本案涉及國際私法適用問題,該阿拉伯籍男子依其本國法可合法重婚,建議不應以刑法第237條重婚罪相繩。惟為避免類似糾紛,建議相關單位加強跨國婚姻輔導,並明確告知外籍人士我國婚姻制度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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