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工地施工遭誣告毀謗案

民眾04/30 13:47反映 事由及訴求:半小時前,民眾在北門過馬路時,於捷運北門站2號出口處,走在斑馬線,民眾要到北門站的1號出口,必須要在人行紅磚道轉到1號出口的斑馬線,在非常多死亡車禍的大馬路上,鋐城營造把捷運北門站2號出口所接的斑馬線的人行紅磚道全部堵住了,讓人無法往1號出口的斑馬線,行人就會走在非常多死亡車禍的馬路上,營造公司沒有另外開闢一條路線給行人通行,覺得有違法,沒有申請路權,應該要開罰,希望政府能夠重視民眾交通安全,對於違法不能再發生了,因為那邊是非常大的馬路,且是非常多死亡車禍發生的馬路。 本案副知市長室、警察局局長室 此案已電話通報相關局處人員。 但是此案完全誇大嚴重損害公司名譽這能提告嗎(這是1999投訴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民眾透過1999向政府投訴鋐城營造在捷運北門站施工時,指稱該公司在捷運北門站2號出口處阻礙人行道通行,並稱該路段為「非常多死亡車禍的大馬路」,質疑營造公司未申請路權。投訴內容可能涉及誇大並影響公司商譽。

貳、法律分析

一、行政責任

  1. 道路施工管理部分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規定,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應經許可,否則可能遭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 若施工地點位於行人穿越道,依同條第4項規定,可能遭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二、民眾投訴之合法性

  1. 陳情權行使
  •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7款規定,請願之處理結果應主動公開,顯示人民具有合法陳情權。
  • 1999專線屬政府設置之陳情管道,民眾透過該管道表達意見應屬合法行使陳情權。

參、處理建議

  1. 關於施工管理:
  • 檢視是否已完備路權申請手續
  • 加強施工區域交通維持計畫
  • 確保行人替代動線明確且安全
  1. 關於投訴處理:
  • 不建議對投訴民眾提起訴訟
  • 建議透過正式管道向主管機關說明施工情況
  • 提供相關許可文件以資證明

肆、結論

  1. 考量本案民眾投訴行為應屬合法陳情權之行使,建議不對投訴內容採取法律行動。

  2. 關於施工管理部分,建議公司應:

  • 確實檢視路權申請文件
  • 改善施工區域交通維持措施
  • 加強工地安全管理,避免類似投訴事件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