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專利糾紛引發恐嚇威脅案

1. 事件背景簡述 • 本人經營某類商品販售(可加註類型,如手工飾品等),商品與某他人販售品類似。 • 對方表示已擁有該商品的技術專利,要求我方下架。 • 本人經確認,製作過程未侵犯對方的技術專利。 2. 爭議對話內容摘要 • 我向對方表明需諮詢律師後再處理。 • 對方回應:「知道你店在哪裡」、「再繼續挑戰他試試看」等語句。 3. 本人主觀感受與後續反應 • 該言論讓我感到不安、威脅與恐懼,擔心對方有進一步行動(如騷擾、破壞等)。 • 現正考慮是否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4. 可提供證據 • 對話截錄音 • 店面地點資訊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經營商品販售業務,遭他人以擁有技術專利為由要求下架商品。當事人表示需諮詢律師後,對方以「知道你店在哪裡」、「再繼續挑戰他試試看」等語句回應,致當事人感到不安與恐懼。當事人確認其製作過程未侵犯對方技術專利。

貳、法律分析

一、專利權爭議

依專利法第96條第1項規定:「發明專利權人對於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本案中,應先確認:

  1. 對方是否確實擁有相關專利權
  2. 當事人商品是否確實未侵犯該專利權

二、民事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若對方無正當理由進行騷擾威脅,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三、刑事責任

對方以「知道你店在哪裡」、「再繼續挑戰他試試看」等語句,可能涉及恐嚇行為。此類言論雖未明確指出具體加害內容,但整體觀之已具威脅性質,且已造成當事人主觀恐懼。

參、處理建議

  1. 證據保全
  • 保存所有通訊對話紀錄
  • 記錄事件發生經過
  • 保存店面相關資訊
  1. 法律行動
  • 建議委託專利師確認專利權爭議
  • 若遭受進一步騷擾,可向警方報案
  • 必要時可聘請律師提供協助
  1. 安全防護
  • 加強店面安全措施
  • 避免單獨與對方接觸
  • 保持警覺,如有異常立即通報

肆、結論

  1. 考量對方行為可能涉及恐嚇及侵權行為,建議先完整保存相關證據。
  2. 關於專利權爭議,建議尋求專利師專業意見,以確認是否有侵權情事。
  3. 若對方持續有威脅行為,建議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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