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機車同條路直行,最前面第一台車不知何原因急煞,且駕駛人肇事逃逸,中間的第二台車友保持安全距離,往外切出,第三台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自摔於路上並受傷,警方初判表認定第二台車沒有肇事責任,但第三台車卻提起告訴並申請調解,請問告訴人有無理由請求第二台車進行賠償?
本案涉及三台機車同向行駛時發生的交通事故: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1項規定:「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依民法第149條規定:「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針對告訴部分:
針對調解部分:
考量第二台機車之行為係屬正當避險且無過失,建議不需負擔賠償責任。第三台機車之自摔係因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保持安全距離所致,其提起之告訴及調解請求應無理由。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