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報警做完筆錄,2年後收到法院通知,是否已過追訴期?

112年5月23 機車與汽車發生擦撞 當下有報警 也有到警局做筆錄 114年5月27日 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 侵權與損害賠償的 簡易庭 是否超過2年期限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事故發生時間:112年5月23日
  • 事故類型:機車與汽車擦撞事故
  • 處理情形:當場報警並完成筆錄
  • 收到法院通知時間:114年5月27日
  • 案件類型:侵權與損害賠償(簡易庭)
  • 爭點:是否已逾請求權時效期間

貳、法律分析

一、時效期間計算

依民法第197條第1項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案從事故發生日(112/5/23)至收到法院通知日(114/5/27),表面上已超過2年期間。

二、時效中斷事由

  1. 依民法第129條第1項規定,消滅時效因「請求」、「承認」、「起訴」等事由而中斷。

  2. 依民法第137條第1項規定,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同條第2項規定,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

  3. 本案關鍵在於對方實際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期,而非收到法院通知之日期。若對方於2年期限內(即114年5月23日前)提起訴訟,則時效應已中斷。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查證
  • 向法院查詢對方實際提起訴訟的日期
  • 確認訴狀繕本上之提訴日期
  1. 若未逾時效(對方於114年5月23日前起訴)
  • 準備相關事故證據進行答辯
  • 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訴訟
  1. 若已逾時效(對方於114年5月23日後起訴)
  • 可依法提出時效抗辯
  • 建議尋求律師諮詢評估主張時效利弊

肆、結論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時效中斷之爭議,建議:

  1. 優先確認起訴日期,以判斷是否得主張時效抗辯
  2. 保存所有相關證據文件,包含警察筆錄等
  3.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開車逆向超車被機車控告肇逃,有行車紀錄器能證明無碰撞,會怎麼判?

在一處右轉彎的紅綠燈下,汽車在紅燈的狀態下停在貨車後面。 貨車 汽車均有打右轉燈, 綠燈亮燈後, 汽車起步前 一台電動機車從汽車的左後方穿越雙黃線越過汽車前方並跟隨貨車右後方均用時速約20-25右轉彎,約1.5秒後貨車順勢往右減速臨停, 電動機車這時在貨車的右後方距離約5-10公尺 汽車的右前方約5公尺,同時跟在後方同為右轉彎的汽車邊減速邊長按2秒喇叭示警電動機車, 這時在貨車左後方的電動機車即時切換左轉燈,並移動到汽車的正前方惱羞成怒直接擋下汽車 做出怒視對方並再戴口罩的狀態下與疑似怒罵的行為長達3-4秒, 但因此時汽車內正播放音樂,駕駛驚嚇中,在同時顧慮後座有80歲男性洗腎患者與37歲女性外籍看護在場,不敢貿然下車 只好再度長按1秒喇叭示警, 電動機車悻悻然再度啟動並以時速20左右在汽車正前方約5公尺慢速前進, 這狀態經過約2-3秒 此時汽車因剛才機車的行為 怕電動機車報復急煞製造假車禍 又因當時確認雙向車道無車,加上這區域車輛稀少,便決定往右靠穿越雙黃線逆向超越電動機車自保, 此時汽車加速後時速為45-60左右,當汽車在逆向加速直行後 位在汽車右前方的直行時速約20-25的電動機車在正向車道有發現正要平行超越的汽車並做出轉頭觀望的動作,此時兩車平行間距約在6-10公尺。 這時候位於逆向車道汽車,發現自己處於逆向並判斷自己時速大於電動機車並在3秒後回歸原車道並直行離開。 半小時後汽車接到警察局的電話通知肇事逃逸, 在警察局內雙方做完筆錄後, 電動機車控告汽車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汽車則保留追訴權。 備註:汽車以行車紀錄器影像聲明汽車內三人在汽車超越並回到原車道過程中並無聽到並感覺有撞擊與聲響, 在現場採證中汽車車體也無碰撞痕跡; 電動機車則是以行車記錄器影像證明機車有與汽車碰撞。 騎士僅右手臂輕傷,車體輕微受損。 案發路徑雙向車道狀態有人孔蓋與柏油不平的情況。 全案由警方以公共危險罪起訴將汽車移送。 請問雙方會有怎麼樣的判決呢?

2025-06-23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