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無任何前科紀錄。2025年7月初,我透過 WooTalk 成人模式認識一位自稱29-30歲的女性,對方主動提供其 Instagram 小帳號,雙方轉往 IG 進行進一步聊天。該帳號為公開帳號,但無大頭貼與貼文,追蹤多數為健身或游泳類型的男性帳號,看起來為小帳使用者。 在 IG 上的互動中,雙方談話內容帶有性暗示,我曾詢問對方是否願意見面,在wootalk對方回應「要看多大」,後面轉IG也提到「喜歡直接的」,語氣並無回避。過程中我不太記得有無提及將傳送影片,只記得我有詢問是否會外流,對方答:不會啦哈哈,見對方未反對,於是我透過 Instagram 限時私訊(即閱後消失)功能傳送一段自慰影片給對方。影片傳送後,對方僅回覆「你射好多,我會懷孕吧」,沒有任何拒絕或批評,語氣看似輕鬆。 之後對方未再回訊,但 IG 顯示其仍有頻繁上線,我也未遭封鎖。我其後曾以一般問候語再次私訊對方,未獲回應。該對話並無任何威脅、強迫或繼續要求對方傳送影像,影片僅傳送一次。對方也曾傳送一張比基尼照片,自稱為本人,雖早先曾被我發現傳過網圖,但之後回應「你怎麼那麼厲害」,我則表示希望可以坦誠互動,對方便傳了第二張自稱是本人。 目前距離影片傳送已過五天(7月1日發送),至今未接獲任何警方或檢察官通知。我因未保留完整對話紀錄,擔心若對方擷取部分對話或刪除內容提告,會對我造成不利。影片為限時內容,系統未顯示對方有截圖或錄影,但無法排除對方有側錄備份的可能。 我希望能了解,基於上述情況,是否可能構成性騷擾或散布猥褻物相關刑責,以及後續若被警方通知調查,該如何準備與應對,是否建議事前尋求法律協助,並希望律師協助評估風險及因應策略。
當事人透過 WooTalk 成人模式認識自稱29-30歲女性,後轉至 Instagram 私訊聊天。在雙方有性暗示對話情況下,當事人透過 Instagram 限時私訊功能傳送自慰影片給對方。事發至今已五天,尚未接獲任何司法調查通知。
本案應考量以下因素:
基於上述情況,本案應較難構成刑法第235條之散布猥褻物品罪。
依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考量:
本案可能不構成性騷擾行為。
考量本案發生於成人交友平台,且對方未明確表示反對,影片僅透過限時私訊一對一傳送,建議當事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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