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男人 ,交往期間我沒有告訴對方我的真實姓名和職業,我騙他我再醫學院醫院上班,但我從沒有從醫生這工作騙取他的錢財,後來他被我發現他有太多砲友也不實行安全措施帶保險套,這中間我發現他個性很差脾氣火爆,在2024年6月他在我租屋處用他自己手機毀損我家造成我家的地板系統櫃和喇叭都有破損,他答應會賠我修復的費用,但這中間我怕他我自己用我爸的名義mail他,後來毀損罪追訴期6個月過去我們在這最後相處期間我發現懷孕,因為他沒有在工作只玩股票賺錢,我知道沒有未來我沒有用我的健保卡去看醫生我怕有醫療紀錄,年底我跟他索要墮胎費一人一半但他說他沒錢我們分手了,2925年2月6號我收到他報警我詐騙他 說我名字和職業年紀都是假的,他主張我詐騙他,但我並沒有詐騙他我認為他因為毀損罪過了追訴期反過來告我,把之前給我的錢都要回去,我並不願意決定跟他上法院,請問我有犯什麼罪嗎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