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屋主,我媽媽把我房子租出去,結果房客都不按時繳房租,該如何申請合約無效?房租合約是簽兩年,目前租了半年該怎麼處理呢?
考量房客可能涉及租金給付遲延情形,建議先以存證信函催告房客履行給付義務。若房客積欠租金達二個月以上,應可依民法第440條及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規定終止租約。同時應釐清母親代理權問題,以確認租約效力。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7-09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