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為年滿18歲之人,目前正在保護管束期間,被查獲無照駕駛,擔心此違規行為是否會導致保護管束被撤銷。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當事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應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若當事人於5年內有二次以上無照駕駛紀錄,依同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應處新臺幣二萬四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若因無照駕駛致人受傷或死亡,依同條例第8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如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無照駕駛雖屬行政違規行為,但因當事人正在保護管束期間,此違規行為應可能影響保護管束之執行。
若無造成其他刑事案件,原則上不應導致保護管束立即被撤銷,但可能受到觀護人告誡或其他處置。
考量當事人無照駕駛行為可能影響保護管束執行,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8-06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