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將他人列為保證人之案件。被列為保證人之當事人完全不知情,遭他人冒用身分成為保證人。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4條規定,如行為人從事不動產相關業務,因偽造文書行為受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將不得充任不動產估價師;已充任者將被撤銷或廢止其資格。
考量本案行為人涉及偽造文書罪及行使偽造文書罪,建議被害人應立即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權益。同時應注意保全相關證據,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2025-08-12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