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美甲課遭羞辱想退費,在臉書公開店家會觸法嗎?

因為我報名美甲課,因上課遭到羞辱,想要退費,我如果在我私人臉書公開美甲店會違法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報名美甲課程,因在課程中遭受羞辱,欲申請退費並考慮在個人臉書發文揭露美甲店相關情事。

貳、法律分析

一、言論自由權利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當事人應有權在社群媒體上表達對服務的評價與意見。

二、民事責任

  1. 若發文內容不實或過度誇大,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當事人可能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消費者權益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解除契約。然本案為一般實體課程,應視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有其他適用之退費規定。

參、處理建議

  1. 退費處理
  • 建議先以書面方式向美甲店提出退費申請
  • 保留上課過程之相關證據
  • 必要時可向消保官申訴
  1. 社群平台發文注意事項
  • 應以客觀事實為基礎進行陳述
  • 避免使用侮辱性言詞
  • 建議保留相關佐證資料
  • 以理性方式表達意見

肆、結論

  1. 關於在社群媒體發文一事,建議審慎為之,以客觀事實描述為主,避免主觀評價或情緒性字眼。
  2. 考量發文可能涉及民事侵權責任,建議先循正當管道解決爭議,如透過消保官調解或提出申訴。
  3. 若決定發文,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理性、客觀方式陳述事實經過。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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