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擅自把我FB照片轉貼到Threads,還有家人照片,可以告嗎?

我遇到在網路上,有人直接找我的FB帳號,然後把FB裡的照片轉貼到我的Threads上,而照片上有老婆和孩子的照片,然後留言回我,這讓我有點恐懼,這個可以告對方並求償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反映有網友未經同意,擅自將其Facebook帳號中包含家人照片的內容轉貼至Threads平台,並對當事人留言,造成當事人恐懼不安。當事人詢問是否可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人格權侵害
  • 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 本案中,未經同意轉貼當事人及其家人照片的行為,應構成對當事人隱私權及肖像權之侵害
  1.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本案涉及隱私權侵害,若情節重大,當事人應可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1. 家庭成員權益保護
  • 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規定
  • 本案中當事人配偶及子女的照片遭轉貼,若造成重大影響,家庭成員可能亦得請求損害賠償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性措施
  • 保存所有相關證據,包括轉貼內容、留言截圖等
  • 向社群平台檢舉該不當行為
  • 調整社群媒體隱私設定,限制照片觀看權限
  1. 法律行動建議
  • 可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請求除去侵害
  • 若符合情節重大要件,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 建議先透過律師發函要求停止侵害行為及移除相關內容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人格權侵害及隱私權受損,建議當事人:

  1. 先以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行為並移除相關內容
  2. 若對方不予理會,再依民法第18條及第195條提起民事訴訟
  3. 同時加強社群媒體隱私設定,預防未來類似情況發生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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