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騎士闖紅燈撞上我的車,不願賠償舊傷部位,該怎麼處理?

想詢問我上班途中在路口遇到一位闖紅燈的腳踏車撞上,我的號誌是綠燈,她闖紅燈當下我有急煞,但她還是側面撞上,當下原本肇事者想走被我留下報警,但因我車本身有舊傷加上她撞擊地方就是我車身舊傷,當下我也有自行前往醫院急診,有提供對方診斷證明收據,以及估價單及要求賠償當日薪資加全勤,但對方咬定我車本身有舊傷不願賠償,以及公司都是線上請假,已請主管手寫單請假證明,但她要求請假證明需有公司章也要提供薪資證明,這樣的要求是可以的嗎? 因對方態度差切說我亂說話,她女兒並沒有想肇逃,且說我估價太高不合理,那若我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未成年,是否他家人所受到的責任也會很少,頂多罰款,未成年肇事者刑責也會很少? 因對方說明不是沒錢賠,但就是不想我車有舊傷,只是被腳踏車撞一下就想要她們賠償!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1. 當事人於綠燈通行時,遭闖紅燈未成年騎士撞擊
  2. 當事人車輛有舊傷,新撞擊處與舊傷位置重疊
  3. 當事人已就醫並取得診斷證明
  4. 對方以車輛舊傷為由拒絕賠償,並對請假證明要求加蓋公司章及薪資證明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案中對方闖紅燈應屬過失行為。

  2. 因肇事者為未成年人,依民法第187條規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與其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行政責任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闖紅燈行為應受處罰。本案中對方應已違反交通號誌管制。

三、刑事責任

  1. 本案可能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

  2. 因肇事者為未成年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條規定:「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應依該法特別規定處理。

參、處理建議

一、舉證方面

  1. 建議保存以下證據:

    • 警方處理紀錄
    • 醫療診斷證明
    • 修車估價單
    • 主管開立之請假證明
    • 事故現場照片
  2. 關於請假證明,主管手寫證明已具證明效力,對方要求加蓋公司章及薪資證明非必要條件。

二、求償程序建議

  1. 建議先透過調解程序處理
  2. 若調解不成,可提起民事訴訟
  3. 新舊車損可委請專業鑑定釐清

肆、結論

  1. 考量對方闖紅燈行為涉及違規及過失責任,建議透過調解程序要求賠償醫療費用、新增車損及工資損失。

  2. 關於未成年人責任,其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賠償金額不因未成年而減輕。

  3. 建議保持理性溝通,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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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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