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出租A屋於丁,約定租期三年、租金一百萬元、押金一百萬元,並於租賃契約成立之同時先行支付。於丁進住後半年,甲將A屋出賣於戊,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於戊。
甲將A屋出租予丁,約定:
丁入住半年後,甲將A屋出售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予戊
依民法第422條規定,本案租期超過1年,應以字據訂立,本案已有租賃契約,應符合法定要件。
房屋所有權讓與對租賃契約之影響
關於本案房屋所有權移轉,依民法第425條第1項規定,原租賃契約應對受讓人戊繼續存在,建議相關當事人確認租賃權利義務承受事宜,以維護各方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