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欲對父親提出免除扶養義務之聲請。
依民法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依民法第1115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作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對父親負有扶養義務。
依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法院應審酌:
考量免除扶養義務需符合法定要件且情節重大,建議當事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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