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賴的對話紀錄可提告報警嗎?如果委託你們代辦費用大約多少呢? 賴上面有匯款帳號往來紀錄還款期限等等 我只知道對方的全名跟目前住在台中,其他的都不知道 要加他、他妻子、他爸的臉書也都沒有下文
本案當事人與債務人間存在借貸關係,目前掌握之證據為:
借貸關係之成立 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當事人應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本案應可透過LINE對話紀錄及匯款證明,作為借貸關係存在之證據。
證據之合法性 依民事訴訟法第358條規定,證據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得以一切方法為之。因此,LINE對話紀錄應可作為合法證據。
考量本案已有LINE對話及匯款紀錄等證據,建議可先聲請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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