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5-10-21

貸款委託契約解除與違約金爭議

我跟代辦人員辦理貸款並且簽了委託契約書,但因為辦理期間遭遇父親死亡而繼承了一些遺產,所以已經不需要貸款了,因此跟代辦人員說明不辦貸款了,但被要求付違約金3000元,請問這合理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與貸款代辦業者簽訂委託契約書,因繼承遺產而欲終止契約,但代辦業者要求支付違約金3,000元。

貳、法律分析

一、委任契約終止權

依民法第549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委任契約。」當事人應有權終止委託契約。惟同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本案因繼承遺產而終止契約,應屬非可歸責事由。

二、代辦業者報酬請求權

依民法第548條第2項規定:「委任關係,因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於事務處理未完畢前已終止者,受任人得就其已處理之部分,請求報酬。」代辦業者可能就已完成之部分請求合理報酬。

三、違約金之約定與調整

  1. 依民法第250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2. 然依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3. 若代辦業者尚未實質提供服務,3,000元違約金可能應予調整。

參、處理建議

  1. 檢視委託契約內容,確認違約金條款之約定。

  2. 建議與代辦業者協商:

    • 說明終止契約具有正當理由
    • 要求依民法第540條規定提供已進行事務之報告
    • 協商合理之終止費用
  3. 若協商不成:

    • 可向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 得依民法第252條請求法院酌減違約金

肆、結論

考量本案終止契約具有正當理由,且可能涉及違約金過高之情形,建議先與代辦業者進行協商,若無法達成共識,可循法律途徑主張違約金酌減。同時,建議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及通訊紀錄,以作為後續處理之憑證。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