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延遲簽約與屋況交付,服務費及補償權益評估

上週有看過一間三房兩廳一衛的房子,然後有給訂金了,但因為牆壁有壁癌跟需要整理打掃的問題,因此需要再次約看整修得如何。 而房仲原本說最慢4/5簽約,但後來又說3/30可以看完整屋況跟簽約了,所以跟我們約好3/30下午3:30可以看重新用好的完整屋況並且順便簽約,結果3/30下午2:50突然說屋況還沒用好,水電工最近時間不太行,然後會需要到4/7才有辦法看完整屋況(甚至還有可能那個時間不會用好)那我們要給服務費嗎?還是可以討論什麼補償措施嗎?因為房仲他沒有如實做到3/30要確認完整屋況跟簽約這件事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上週看中一間房屋並已支付訂金,但因房屋有壁癌及清潔問題,房仲原承諾會處理並約定最晚於4月5日簽約,後又提前至3月30日。然而,在3月30日簽約前夕,房仲突然告知屋況尚未處理完畢,且水電工時間難以配合,導致看屋及簽約時間需延後至4月7日,甚至該日期也可能無法完成。您因此對是否應支付服務費,以及能否要求補償措施感到疑問。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主要涉及您與房仲(居間人)之間的委託契約關係,以及您與屋主(出賣人)之間因支付訂金而成立的初步買賣合意。

  1. 關於房仲的居間義務與服務費:

    • 依據《民法》第565條規定,居間人(即房仲)的報酬請求權,原則上應以契約因其媒介而成立時始得請求。換言之,房仲的服務費通常是在買賣契約正式簽訂後才產生請求權。
    • 本案中,房仲應有義務忠實報告房屋現況,並積極促成買賣契約的成立。房仲原承諾於3月30日完成屋況整理並簽約,卻未能如期履行,此一行為應屬房仲在履行居間義務上有所遲延或不完全給付之情形。若因房仲或屋主的原因導致買賣契約遲遲無法簽訂,或最終破局,房仲可能無法全額請求服務費,甚至可能需負擔部分責任。
    • 若您與房仲之間有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或類似文件,其中應會載明服務費的支付條件與時機,應優先檢視該契約內容。
  2. 關於屋主與房仲的遲延責任與補償:

    • 您已支付訂金,應可視為您與屋主之間已成立初步的買賣合意。屋主應有義務依約交付符合約定狀況的房屋,並配合簽訂正式買賣契約。若屋主未能如期完成房屋修繕並配合簽約,應屬《民法》第227條所稱之不完全給付或第254條所稱之遲延給付。
    • 房仲作為居間人,其職責亦包含協調買賣雙方,確保交易順利進行。若因房仲未能有效協調或未如實告知屋況進度,導致您的權益受損,房仲可能需就其過失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 您因房仲或屋主的遲延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例如:時間成本、額外交通費用、另尋他屋的機會成本等),若能舉證證明,應可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然而,精神慰撫金在一般財產交易糾紛中較難以主張,除非有特別約定或造成嚴重精神損害。

二、刑事責任

本案情節應屬民事契約糾紛,尚無涉及詐欺或其他刑事犯罪之虞。

三、行政責任

房仲的行為若有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例如:未盡告知義務、提供不實資訊等),主管機關(如地方政府地政局)得對該房仲或其所屬經紀業處以行政罰鍰。但此行政罰鍰並非直接給予您的補償。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消費者保護法》可能適用於您與房仲之間的服務契約,若房仲的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約定,您可依據消保法主張權益。但主要仍應回歸民法契約關係處理。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與房仲進行溝通: 清楚表達您的不滿與疑慮,要求房仲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和明確的修繕完成時間表。建議所有溝通皆以書面(如訊息、電子郵件)方式進行,以保留證據。
  2. 檢視訂金契約與委託契約: 仔細審閱您所簽署的訂金契約(或斡旋金契約)以及與房仲之間的委託契約,了解其中關於違約、遲延、服務費支付條件及解約的相關條款。
  3. 協商服務費支付條件: 鑑於房仲未能如期履行承諾,您應有權利與房仲協商服務費的支付時機或金額。例如,要求延後支付服務費,直到所有承諾的屋況問題皆已妥善處理且買賣契約順利簽訂為止,或要求酌減服務費。
  4. 要求補償措施: 您可以向房仲或屋主提出補償要求,例如:要求在房價上給予適當折讓、補償您因延遲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如交通費、請假損失等),或要求額外的清潔服務等。具體補償內容可透過協商達成。
  5. 考慮解約的可能性: 若房仲或屋主持續延遲且無法給出明確承諾,或您已對此交易失去信心,您應考慮依據契約約定解除初步買賣合意,並要求返還訂金,甚至主張損害賠償。但解約前務必仔細評估契約條款及潛在風險。
  6. 尋求專業協助: 若協商無果,或涉及金額較大、情況複雜,建議您攜帶所有相關文件(如訂金收據、契約書、對話紀錄等)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更具體的法律意見和協助,確保您的權益。

肆、結論

關於房仲未能如期完成屋況整理並簽約一事,應屬房仲居間義務履行之遲延或不完全給付,您應有權利與房仲協商服務費的支付條件,並可向房仲或屋主主張因遲延所生之損害賠償。建議您優先透過書面方式與房仲溝通協商,並保留所有證據,若協商未果,應考慮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