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及婦人以手機擴音方式通話,其女兒在電話另一端辱罵您「神經病」。您想了解此行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即使刑事責任可能不成立,此類辱罵行為仍可能侵害您的名譽權。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本案中,對方女兒的辱罵言詞,若確實造成您精神上之痛苦或名譽受損,您應可依上述民法規定,向其請求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成立,不以「公然」為必要要件。
關於公然侮辱罪,主要涉及《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本案情境應不涉及行政責任。
本案情境應不涉及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關於您遭對方女兒透過手機擴音辱罵「神經病」一事,其言詞內容應屬侮辱性言詞。然而,是否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關鍵在於當時是否有「公然」的狀態,即是否有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在場得以共見共聞。若僅有您與持手機的婦人聽到,則可能不符合「公然」要件。
即便刑事責任可能不成立,此行為仍可能侵害您的名譽權,您仍可依《民法》規定向對方女兒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例如精神慰撫金)。建議您先釐清事發時的環境狀況,並蒐集相關證據,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